锑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GB51445-2021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6 烧结焙烧

5.6.1  处理原料宜为含铜小于0.5%、铋小于0.1%的铅锑精矿。

5.6.2  入炉物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铅锑精矿水分含量宜小于10%;

    2  烧结返粉粒度宜为10mm~40mm;

    3  铅锑精矿、沸腾炉焙砂、烧结返粉、含铅锑粉状中间物料应混合均匀,并应进行制粒处理,粒度宜小于40mm;

    4  混合料成分宜为硫6%~8%、铅和锑35%~40%、二氧化硅12%~14%、氧化亚铁16%~18%、氧化钙8%~12%、水分8%~10%。

5.6.3  烧结应采用履带式鼓风烧结机。

5.6.4  处理铅锑混合料的烧结机单位生产能力18t/(m²·d)~20t/(m²·d)。

5.6.5  燃料宜采用天然气、煤气。

5.6.6  配煤比例宜为2%~5%。

5.6.7  烧结焙烧技术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焙烧温度宜为750℃~950℃;

    2  鼓风风压宜为4kPa~6kPa;

    3  烧结料层厚度宜为300mm~400mm。

5.6.8  锑的回收率宜大于97%。

5.6.9  铅的回收率宜大于98%。

5.6.10  脱硫效率宜为65%~75%。

5.6.11  结块率宜为50%~70%。

5.6.12  烧结块含锑铅宜大于38%,含硫宜小于2.5%。

条文说明

5.6.2  烧结焙烧炉入炉物料主要有精矿、返粉、焙砂和鼓风炉烟尘等,其化学组成要保持相对稳定,在没有焙砂作为原料时,需要二次烧结才能保证产出的烧结块的含硫低于2.5%。

    烧结焙烧入炉混合料要经过配料、混合及制粒,确保物料的成分均匀,且有合理的粒度,一般控制含硫6%~8%、铅和锑35%~40%、二氧化硅12%~14%、氧化亚铁16%~18%、氧化钙8%~12%、水分8%~10%。配料过程中要特别控制好炉料的含硫量,如含硫过高,在烧结时造成料层温度过高,引起过早烧结,破坏脱硫效果;含硫过低,则不能满足烧结过程的热要求。水分在点火后迅速挥发形成大量透气的毛细孔,有助于烧结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可减少烧结前配料、混料过程中的扬尘。

5.6.7  为确保烧结效果,为鼓风炉提供合格的烧结块,需要合理控制焙烧温度、鼓风风压、烧结料层厚度。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