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侧吹熔池熔炼
5.8.1 处理原料宜为铅锑精矿等含锑物料,混合物料含铅锑总和宜为38%~45%,含锑宜大于5%。
5.8.2 侧吹熔池熔炼宜采用氧化熔炼-还原熔炼工艺流程。
5.8.3 氧化熔炼物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入炉物料应进行配料、混合和制粒处理;
2 粒度宜为10mm~25mm;
3 水分含量宜小于10%。
5.8.4 还原熔炼的物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宜为氧化熔炼产出的液态氧化渣;
2 还原剂宜为无烟煤或焦炭,粒度宜为5mm~25mm;
3 熔剂宜为石灰石和铁矿,粒度宜为5mm~25mm。
5.8.5 侧吹熔炼炉炉床能力宜为40t/(m²·d)~60t/(m²·d)。
5.8.6 侧吹熔池熔炼技术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氧化熔炼富氧浓度宜为80%~90%;
2 还原熔炼富氧浓度宜为50%~60%;
3 氧化熔炼温度宜为1150℃~1250℃;
4 还原熔炼温度宜为1150℃~1300℃;
5 熔炼炉喷嘴鼓风风压宜为70kPa~90kPa;
6 氧化熔炼炉渣铁硅比宜为1.2~1.5,钙硅比宜为0.6~0.7;
7 还原熔炼炉渣铁硅比宜为1.5~1.8,钙硅比宜为0.4~0.7。
5.8.7 熔炼系统锑的直收率应大于92%。
5.8.8 氧化熔炼锑的挥发率宜小于30%。
5.8.9 还原熔炼锑的挥发率宜小于15%。
5.8.10 氧化熔炼和还原熔炼产出的铅锑合金含锑宜小于6%。
5.8.11 还原炉渣含铅锑宜小于2.5%,炉渣中的有价金属应回收。
5.8.12 富氧侧吹熔炼炉供风系统必须设置安保气源。
5.8.13 富氧侧吹熔炼炉的冷却系统必须连续供水,水压必须稳定。
5.8.3 氧化熔炼的入炉物料需要经过配料、混合及制粒,确保入炉物料的成分稳定均匀,并具有合适粒度,以便更好地促进熔炼化学反应的进行。入炉物料水分含量控制在10%左右,水分过高,会导致烟气中水分高,露点温度下降,烟气余热利用及收尘系统设施容易结露腐蚀;水分太低,则制粒效果差,会导致烟尘率增高。
5.8.5、5.8.6 熔炼炉炉床能力与鼓风富氧浓度有关。富氧浓度范围根据国内铅锑冶炼厂生产实际数据确定。在实际生产中,富氧浓度要结合处理炉料量、炉料成分、熔炼炉开启喷嘴数量及风速确定,喷嘴风速一般控制为200m/s~250m/s。渣型成分比值为质量百分比。由于铅锑精矿含硅较高,熔炼配入的熔剂一般为石灰石和铁矿,粒度不能大于炉料粒度,配入量根据熔炼渣型经过计算确定。某铅锑冶炼企业炉渣成分为二氧化硅32%~42%、氧化亚铁28%~35%、氧化钙10%~15%。
5.8.1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为安全措施,目的是在停电或气源发生故障时,保证熔炼炉的供气压力,防止炉内高温熔体倒灌进入喷嘴,并从喷嘴泄漏,发生事故,以便为现场人员封堵风口操作留出一定处理时间。一般情况下,安保气源的供给时间要求在5min左右,供气压力不能低于熔炼炉正常运行时的压力。
5.8.1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富氧侧吹熔炼炉的炉身、炉顶均由水冷水套元件构成,水冷水套元件采用循环冷却水冷却。这些水冷水套元件在生产中必须连续供水,不允许断水。生产中一旦冷却系统供水中断,会使水冷元件内部的循环水汽化,压力上升,有发生爆炸的危险。由于炉温远高于水冷水套元件的熔点温度,水冷水套元件将被烧损,造成重大设备损坏。如果冷却系统供水压力不稳定,冷却水会分配不均匀,导致部分水冷元件内部缺水,造成同样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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