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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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Standard method of measurement for building construction and fitting-out works

GB 50854-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6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54-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2.1、4.2.2、4.2.3、4.2.4、4.2.5、4.2.6、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附录A建筑物部分、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一,代码01。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邮政编码:610081),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铁路工程定额所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张宗辉 方晓琳 左涛 陈丽 徐晓燕 王凯 李志奎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谢洪学 胡传海 王海宏 吴佐民 郎桂林 陶学明 刘智 张丽萍 赖铭华 陈彪

    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 舒宇 郑玮皓

条文说明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以第1568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附录A建筑物部分、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进行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广泛征求了设计、科研、管理等单位的意见。在充分吸收和采纳历次审查会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审定,编制完成。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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