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4-2007
8 供电、防雷与接地
8.0.1 供电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供电宜由监控中心集中供电,供电宜采用TN-S制式。
2 入侵报警系统的供电回路不宜与启动电流较大设备的供电同回路。
3 应有备用电源,并应能自动切换,切换时不应改变系统工作状态,其容量应能保证系统连续正常工作不小于8h。备用电源可以是免维护电
池和/或UPS电源。
8.0.2 防雷与接地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置于室外的入侵报警系统设备宜具有防雷保护措施。
2 置于室外的报警信号线输入、输出端口宜设置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3 室外的交流供电线路、信号线路宜采用有金属屏蔽层并穿钢管埋地敷设,屏蔽层及钢管两端应接地。
条文说明
8.0.1 入侵报警系统的电源要保证系统正常工作,其工作时间要按照系统满载工作时进行计算。异地供电的前端设备要有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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