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095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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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电源及变电所

9.2.1  当生物液体燃料工厂不设自备热电站,仅靠外电作供电电源时,应设两路电源进线。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可采用6kV以上专用架空线路单回路供电,采用电缆供电时宜设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9.2.2  当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时,其容量应能满足所有二级负荷用电需要,同时应满足二级负荷中最大电动机启动要求。

9.2.3  变电所位置宜靠近负荷中心,并应方便进出线以及保证设备搬运通道畅通。在空压站、制冷站、循环水泵房、CO2回收车间、液(糖)化车间、发酵车间等用电负荷较大的场所或其附近,宜设置变电所。

9.2.4  变电所的高低压母线宜采用单母接线或单母分段接线。变电所低压系统接线,除二级负荷的用电负荷很小或消防备用电源采用其他电源,可采用单母接线外,其余均宜采用单母分段接线。

9.2.5  供配电系统的无功补偿应满足当地电网对用户功率因数的要求。当全厂无高压异步电动机或高压负荷较少时,可仅采用低压无功补偿。补偿方式宜采用集中在变电所内补偿,条件许可时,也可采用现场分散补偿方式。

9.2.6  总变电所宜设置单独的值班室、电修间、备品备件室及资料室。
 

条文说明

 

9.2.1  为保证二级负荷供电的可靠性,两路电源可为两路高压电源进线,也可为一路高压电源进线,一路低压电源进线。

9.2.3  变电所靠近负荷中心是供电专业最基本的原则。

9.2.4  单母分段一般适用于双回路电源引入项目,单母适用于供电条件较为困难,采用单回路专线供电的工程。

9.2.5  本条是对供配电系统无功补偿的一般方式提出的建议。

9.2.6  总变电所需要长期有人值班,为满足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的需要,应设置人员休息和简单维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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