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 GB5036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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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噪声防治

16.5.1  水煤浆工程厂界噪声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 1234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有关规定。

16.5.2  水煤浆工程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控制,并应选用噪声达标的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和绿化措施。声源上无法控制的生产噪声应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和隔振等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并应设置噪声卫生防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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