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石材工厂设计规范 GB50897-201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7.1 一般规定

7.1.1  石材制品生产线的工艺和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材制品生产线应选择生产工艺可靠、有利于提高石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低噪声、低污染、低能耗、管理维修方便、节省投资的工艺方案和设备;

    2  工艺方案和设备选型应根据石材材质、产品类型、设计规模、辅助材料来源、水电供应、气候、运输以及建厂条件等因素确定;

    3  工艺方案的设计应简洁、流畅、减少生产工艺环节、缩短物料运输距离,物流、人流不得相互交叉。

7.1.2  石材制品生产线的工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布置应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2  工艺布置应根据生产工序和设备选型综合确定,并应在平面和空间布置上满足施工、安装、操作、维修、监测和通行的要求。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