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石材工厂设计规范 GB50897-201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12.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12.4.1  装饰石材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优先安排资源综合利用。

12.4.2  污泥应经脱水处理后再集中存放。

12.4.3  不能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应做无害化堆置,统一处理。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