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板生产热能中心工程设计规范 GB5087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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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烟风、除尘、除渣系统

6.2.1  燃烧室的炉排燃烧系统和喷燃系统应单独配置一次风机。

6.2.2  蒸汽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应单独配置引风机。引风机宜采用调速电机。

6.2.3  烟气系统应设置烟气混合室,混合室应配置调温风机。

6.2.4  燃烧室宜采取降低烟气温度的措施。

6.2.5  风机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用高效、节能和低噪声风机;

    2  风机的风量和风压应根据额定容量、燃料、燃烧方式和通风系统的阻力计算确定,并应计入当地气压,空气、烟气的温度和密度对风机特性的修正;

    3  炉排燃烧系统的一次风机、二次风机风量的富裕量均不宜小于计算风量的10%,风压的富裕量均不宜小于计算风压的20%;

    4  喷燃系统的一次风机、二次风机风量的富裕量均不宜小于计算风量的10%,风压的富裕量均不宜小于计算风压的20%;

    5  引风机风量的富裕量均不宜小于计算风量的10%,风压的富裕量均不宜小于计算风压的20%;

    6  在常年运行中应处于较高的效率范围。

6.2.6  风、烟管道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证风、烟管道短捷、平直,且气密性好、附件少和阻力小;

    2  对烟道的热膨胀应采取补偿措施;

    3  应设置必要的热工和环保测点。

6.2.7  热能中心应设有启动排放烟囱,与主烟道之间应设有风门。

6.2.8  蒸汽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应设有吹灰器,吹灰介质可采用压缩空气或蒸汽。

6.2.9  烟气净化应采用干式除尘方式,除尘器的选择应满足人造板生产对烟气质量的要求,并应使除尘器在常年运行中处于较高的效率范围。蒸汽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的引风机前宜设置除尘器。

6.2.10  除尘器的配置与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密封排灰装置;

    2  应采取防腐蚀和防磨损的措施;

    3  应设置密闭输送和密闭存放灰尘的设施。

6.2.11  除渣系统宜采用刮板式输送机。

6.2.12  除渣机水封应设有自动补水装置。
 

条文说明


6.2.9  引风机前设置除尘器可以有效降低灰尘对风机叶片的磨损,减少维修量,延长风机的使甩年限。同时部分烟气采用了二级除尘,也可提高除尘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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