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
Code for intercity transportation planning
GB 50925-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4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925-2013, 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4.1、8.3.1、8.3.2、8.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29日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一~二〇〇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对外交通枢纽、铁路、公路、港口、机场。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331号,邮政编码:20004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黄吉铭 沈国平 金忠民 高 岳 张式煜 纪立虎 刘建成 陶芳勤 郭大忠 胡永辉 陈文辽 钱少华 谢靖怡 汪铁骏 张 弘
主要审查人:王静霞 孔令斌 蒋作舟 龚正明 文国玮 潘海啸 何志工 钱林波 张晓春 蒋宗健 蒋锡佐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GB 50925-2013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第242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国内外对外交通规划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编制对外交通规划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对不同城市对外交通状况的了解,取得了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等编制对外交通规划所需的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广大城市规划设计、科研、教学和管理等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的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本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本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