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控制
8.2.1 联供工程各主要设备应有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应具有数据采集归档、设备监控、安全报警及保护功能。
8.2.2 联供工程应具有能量管理系统,并应有下列功能:
1 数据采集和状态监视;
2 自动控制和运行模式切换;
3 负荷预测;
4 优化调度;
5 能耗统计及分析。
8.2.3 集中控制系统应能通过通信接口与主要设备控制装置进行双向通信,并应能实现对系统内重要设备的控制及与其他相关系统的通信。
8.2.4 主要设备应设置就地控制装置与远程控制装置,就地控制级别应优先于远程控制。
8.2.5 在控制室内应能对主要设备进行正常运行工况的监视和异常工况的报警,并应能实现发电机组事故状态时紧急停机。
8.2.6 当采用计算机集中控制系统时,其功能宜包括数据采集和处理、模拟量控制、顺序控制、电气控制。控制系统应预留与主要设备控制装置、自控调压器、自动并网保护装置的通信接口及与监控中心的通信接口。
8.2.7 联供系统的发电机组应能根据冷、热、电负荷的变化调整发电功率。
8.2.8 主要设备控制器宜控制与该设备运行安全相关的附属设备。
8.2.9 原动机排烟及冷却水系统的自动调节阀应由余热利用设备优先控制。
8.2.10 余热利用及补充热(冷)量供应系统应按下列顺序利用热能:
1 冷却水热量;
2 烟气热量;
3 补充热量。
8.2.11 监控系统应按技术经济比较后的优化运行模式进行控制。
8.2.1 数据采集归档、设备监控、安全报警及保护是控制系统应具有的基本功能,由于联供工程设备多样性导致的运行工况多样性,宜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优化运行策略指导运行,运行策略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
8.2.2 能量管理系统是联供工程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优化发电、余热利用和负荷调峰等各个环节,确保联供工程的能源利用更加合理高效。能量管理系统对采集的运行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和加工,计算能源综合利用率、余热利用率、节能率等能耗指标,根据冷、热、电负荷的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预测负荷变化趋势,通过经济分析进一步优化调度,根据设定的条件和实际负荷情况自动控制发电量、余热利用量和调峰量,实现能源综合利用的最大效益。
8.2.3 联供系统的控制是分级控制的,主要的设备自带控制柜,可以完成设备自身的控制任务,集中控制系统和主要设备之间需要能够实现通信,这样主要设备的运行参数才能上传到集中控制系统,从而实现集中控制系统对系统所有参数的监视。
8.2.4 就地控制级别优先于远程控制目的在于有效减少由于控制系统故障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转的情况。
8.2.5 本条参考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2011第14.2.1条的规定。控制室可以实现事故状态下的紧急停机,但设备启动要就地控制,避免出现人员事故。
8.2.6 集中控制系统根据其输入/输出点数(I/O)及模拟量控制回路的不同,可以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PLC)或分散控制系统(DCS)来实现整个分布式功能系统的控制。
8.2.7 用户的冷、热、电负荷是变化的,尤其冷、热负荷,不但随季节变化大,而且每一天中的逐时负荷也是波动的,联供工程应根据末端需求随时调节供能量。同时,为保证运行的经济性,联供系统发电机组应尽量在高负载区域运行,且发电余热全部被利用。当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联供系统允许有一部分的余热排空不利用,但必须满足本规范第1.0.4条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应大于70%的规定。因此,在末端冷、热、电负荷变化的情况下,发电机组应能调整发电功率,当冷热负荷大时,可以采用发电机组自动跟踪用户电负荷的控制方式;当冷、热负荷小时,可以手动设定发电功率,保证高效、经济运行和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大于70%。
8.2.8 一般来说,联供系统中比较有特点的受控附属设备有三通阀、高温冷却水冷却设备、中温冷却水冷却设备等。根据上述原则,一般烟气三通阀、高温冷却水三通阀由余热设备控制器控制,冷却水冷却设备由发电机组控制器控制,但是联供控制系统宜接入这些设备的状态反馈信号。
8.2.9 联供系统原动机排烟及冷却水要进入余热利用设备回收余热,由余热利用系统控制余热利用量、排热量和补充热(冷)量,有利于系统稳定运行。
8.2.10 联供工程冷热供应系统应优先利用发电余热,减少余热排空和补充冷热能源消耗。燃气内燃机可利用的余热主要有冷却水和烟气热量,为保证发电机组正常运行,冷却水余热不完全利用时需要启动散热风机或冷却塔,烟气余热不完全利用时可以打开直排烟道排空,在冷、热负荷较低时优先利用哪部分余热要经分析比较确定。
8.2.11 联供工程的运行模式,要根据不同季节冷、热、电负荷条件和冷、热、电、气价格,结合系统电力接入的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优化运行模式,以达到经济、节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