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50869-201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4 竖向设计

5.4.1  填埋场竖向设计应结合原有地形,做到有利于雨污分流和减少土方工程量,并宜使土石方平衡。

5.4.2  填埋库区垂直分区标高宜结合边坡土工膜的锚固平台高程确定,封场标高与边坡应按本规范第13章封场与堆体稳定性的规定执行。

5.4.3  填埋库区库底渗沥液导排系统纵向坡度不宜小于2%。在截洪沟、排水沟等的走线设置上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坡度应使雨水导排顺畅且避免过度冲刷。

5.4.4  调节池宜设置在场区地势较低处,地下水位较低或岩层较浅的地区,宜减少下挖深度。

条文说明

5.4.1  本条是关于竖向设计应考虑因素的原则规定。

    条文中的“减少土方工程量”是指要求结合原始地形,尽量减少库底、渗沥液处理区及调节池的开挖深度。

5.4.2  本条是关于填埋场垂直分区和封场标高的原则规定。

    在垂直分区建设中,锚固平台一般与临时截洪沟合建,填埋作业至临时截洪沟标高时,截洪沟可改造后用于边坡渗沥液导流。

5.4.3  本条是关于填埋库区库底、截洪沟、排水沟等有关设施坡度设计基本要求的规定。

    坡度的要求是为了确保填埋库区库底渗沥液收集系统能自重流导排。如受地下水埋深、土方平衡、平原型填埋场高差和整体设计的影响,可适度降低导排管纵向的坡度要求,但要保证不小于1%的坡度。

5.4.4  本条是关于结合竖向设计考虑调节池位置设置的规定。

    调节池设置在场区地势较低处,利于渗沥液自流。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