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894-2013
6.2 含油废水
6.2.1 液压传动、发动机试验和油料输送设备的专用油管管沟,应在沟底最低处设置集油坑及收油装置,管沟积水应除油后排入厂区排水系统。
6.2.2 油库、净油站、油料加工场所和使用油量较大的生产设备,其周围应有专用的集油设施。
6.2.3 发动机试验、空气压缩机和热处理等产生的含油废水,应就近设置隔油池和浮油回收设施。
6.2.4 清洗机废水和碱性脱脂废水等含油废水,宜单独设置处理系统。
条文说明
6.2.4 在机械工厂中,含油废水主要来源于废乳化液、清洗机废液、各种油漆废水、试车废水、工件前处理脱脂等,其中废乳化液、废清洗液因原料生产厂家配方不一样,成分很复杂,造成废水中的COD和石油类含量都不相同,差别较大,而且清洗机废水中油类绝大多数都呈乳化状态,与废乳化液一样,是机械工厂水污染源中石油类的主要来源,其处理工艺基本上与废乳化液相同,宜单独设置处理系统。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6.1 含悬浮物废水
- 下一节:6.3 乳化液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