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5086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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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坝基处理及坝体结构设计

7.3.1  垃圾坝地基处理的基本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274、《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DL 5108及《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 5129的相关规定。

7.3.2  坝基处理应满足渗流控制、静力和动力稳定、允许总沉降量和不均匀沉降量等方面要求,保证垃圾坝的安全运行。

7.3.3  坝坡设计方案应根据坝型、坝高、坝的建筑级别、坝体和坝基的材料性质、坝体所承受的荷载以及施工和运用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7.3.4  坝顶宽度及护面材料应根据坝高、施工方式、作业车辆行驶要求、安全及抗震等因素确定。

7.3.5  坝坡马道的设置应根据坝面排水、施工要求、坝坡要求和坝基稳定等因素确定。

7.3.6  垃圾坝护坡方式应根据坝型(材料)和坝体位置等因素确定。

7.3.7  坝体与坝基、边坡及其他构筑物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面不应发生水力劈裂和邻近接触面岩石大量漏水。

    2  不得形成影响坝体稳定的软弱层面。  

    3  不得由于边坡形状或坡度不当引起不均匀沉降而导致坝体裂缝。

7.3.8  坝体防渗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坝的防渗处理可采用与填埋库区边坡防渗相同的处理方式。

    2  碾压式土石坝、浆砌石坝及混凝土坝的防渗宜采用特殊锚固法进行锚固。

    3  穿过垃圾坝的管道防渗应采用管靴连接管道与防渗材料。

条文说明

7.3.1  本条是关于垃圾坝地基处理应符合相关标准的原则规定。

7.3.2  本条是关于坝基处理应满足几个基本要求的规定。条文中的“渗流控制”包括渗透稳定和控制渗流量。当坝体周围有水入侵时应考虑水位变化对坝体稳定性的影响,进行渗流计算。计算坝体和坝基周围有水位时的渗流量,确定浸润线的位置,绘制坝体及坝基的等势线分布情况。

   条文中的“允许总沉降量”是指竣工后的浆砌石坝坝顶沉降量不宜大于坝高的1%,黏土坝及土石坝坝顶沉降量不宜大于坝高的2%。对于特殊土的坝基,允许的总沉降量要求视具体情况确定。

7.3.3  本条是关于坝坡设计方案应考虑的因素及技术经济比较的原则规定。

    (1) 土石坝边坡坡度可参照类似坝体的施工、运行经验确定。

    (2) 对初步选定的坝体边坡坡度,要求根据各种作用力、坝体和坝基土料的物理力学性质、坝体结构特征及施工和运行条件,采用静力稳定计算进行验证。

    (3) 设计地震烈度为9度的地区,坝顶附近的上、下游坝坡宜上缓下陡,或采用加筋堆石、表面钢筋网或大块石堆筑等加固措施。

    (4) 当坝基抗剪强度较低,坝体不满足深层抗滑稳定要求时,宜采用在坝坡脚压戗的方法提高其稳定性。

    (5) 若坝基土或筑坝土石料沿坝轴线方向不相同时,要求分坝段进行稳定计算,确定相应的坝坡。当各坝段采用不同坡度的断面时,每一坝段的坝坡要求根据该坝段中最大断面来选择。坝坡不同的相邻坝段,中间要设渐变段。

7.3.4  本条是关于坝顶宽度和护面材料设计的原则规定。

    (1) 条文中“坝顶宽度”的设计不宜小于3m,当需要行车时,坝顶道路宜按3级厂矿道路设计,坝顶沿车道两侧要求设有路肩或人行道,为了有计划地排走地表径流,坝顶路肩上还要设置雨水沟。

    (2) 条文中“坝顶护面材料”要求根据当地材料情况及坝顶用途确定,宜采用密实的砂砾石、碎石、单层砌石或沥青混凝土等柔性材料。

    (3) 条文中“施工方式”采用机械化作业时,要求保证通过运输车辆及其他机械。

    (4) 条文中“安全”主要是坝顶两侧要求有安全防护设施,如沿路肩设置各种围栏设施(栏杆、墙等)。

7.3.5  本条是关于坝坡马道设计的原则规定。

    (1) 马道宽度要求根据用途确定,但最小宽度不宜小于1.5m。

    (2) 坝顶面要求向上、下游侧放坡,以利于坝面排水,坡度宜根据降雨强度,在2%~3%之间选择。

    (3) 根据施工交通需要,下游坝坡可设置斜马道,其坡度、宽度、转弯半径、弯道加宽和超高等要求满足施工车辆行驶要求。斜马道之间的坝坡可局部变陡,但平均坝坡要求不陡于设计坝坡。

  

7.3.6  本条是关于垃圾坝护坡方式设计要求的原则规定。

    (1) 为防止水土流失,坝表面为土、砂、砂砾石等材料时,要求进行护坡处理。

    (2) 为防止黏土垃圾坝坡面冻结或干裂,要求铺非黏土保护层。保护层厚度(包括坝顶护面)要求不小于该地区土层的冻结深度。

    (3) 土石坝可采用堆石材料中的粗颗粒料或超径石做护坡。

    (4) 混凝土坝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护坡方式。

    (5) 下游护坡材料可选择干砌石、堆石卵石或碎石、草皮或其他材料,如土工合成材料。

    (6) 与调节池连接的黏土坝或土石坝要求进行护坡,且护坡材料要求具有防渗功能。

    (7) 暂时未铺设防渗膜的分区坝可选用草皮或用临时遮盖物进行简单护坡。

7.3.7  本条是关于坝体与坝基、边坡及其他构筑物连接的设计和处理的原则规定。

    (1) 坝体与土质坝基及边坡的连接可参考以下要求:

        1)  坝断面范围内要求清除坝基与边坡上的草皮、树根、含有植物的表土、蛮石、垃圾及其他废料,并要求将清理后的坝基表面土层压实;

        2)  坝体断面范围内的低强度、高压缩性软土及地震时易液化的土层,要求清除或处理;

        3)  坝基覆盖层与下游坝体粗粒料(如堆石等)接触处,要符合反滤的要求。

    (2) 坝体与岩石坝基和边坡的连接可参考以下要求:

        1)  坝断面范围内的岩石坝基与边坡,要求清除其表面松动石块、凹处积土和突出的岩石。

        2)  若风化层较深时,高坝宜开挖到弱风化层上部,中、低坝可开挖到强风化层下部。要求在开挖的基础上对基岩再进行灌浆等处理。对断层、张开节理裂隙要求逐条开挖清理,并用混凝土或砂浆封堵。坝基岩面上宜设混凝土盖板、喷混凝土或喷水泥砂浆。

        3)  对失水很快且易风化的软岩(如页岩、泥岩等),开挖时宜预留保护层,待开始回填时,随挖除,随回填,或开挖后喷水泥砂浆或喷混凝土保护。

    (3) 坝体与其他构筑物的连接可参考以下要求:

        3)  当导排管设置沉降缝时,要做好止水,并在接缝处设反滤层;

        2)  坝体下游面与坝下导排管道接触处要采用反滤层包围管道;

        3)  坝体和库区边坡的连接处要求做成斜面,避免出现急剧的转折。在与坝体连接处,边坡表面相邻段的倾角变化要求控制在10°以内。山谷型填埋场中的边坡要逐渐向基础方向放缓。

7.3.8  本条是关于坝体防渗处理要求的基本规定。

    条文中的“特殊锚固法”可采用HDPE嵌钉土工膜、HDPE型锁条、机械锚固等方式进行锚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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