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15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附录G (规范性附录)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与地震烈度对照表

    当需要采用地震烈度作为地震危险性的宏观衡量尺度,用于工程抗震设防或防震减灾目的时,可根据本标准确定Ⅱ类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amaxⅡ,按表G.1确定地震烈度。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