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隔震结构
8.1.1 除设计文件要求或其他规定应进行监测的隔震结构以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隔震结构应进行施工及使用期间监测:
1 桥梁隔震结构;
2 结构高度大于60m或高宽比大于4的高层隔震建筑;
3 结构跨度大于60m的大跨空间隔震结构;
4 单体面积大于80000m2的隔震结构。
8.1.2 隔震层测点应设置在隔震层关键部位,施工期间应监测隔震层水平和竖向位移;使用期间尚应监测隔震层及结构顶层的加速度。
8.1.3 隔震支座变形监测可分为隔震支座水平剪切变形监测和竖向压缩变形监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期间,应对隔震支座的竖向压缩变形进行监测;
2 使用期间,宜对隔震支座的水平剪切变形和竖向压缩变形进行监测;
3 隔震支座正常使用状态下,隔震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应以此时的状态作为初始状态,最大水平剪切变形不应大于50mm,最大竖向压缩变形不应大于5mm;
4 对于设置后浇带的建筑,每一后浇带分区应在中心点和至少一个角点设置测点;
5 施工和使用期间巡视检查中,应确保隔震缝的完整隔离;
6 监测设备可选择全站仪、位移计或单点沉降仪;仪器参数规定可按本规范附录A相关规定执行。
8.1.1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第12章规定隔震建筑的高宽比宜小于4,房屋的高度约在50m~60m,大于60m超过了当初规范编制的高度限制。
8.1.2 监测测点可为建筑物角部,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建筑物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变形缝或抗震缝的两侧,新、旧建筑物或高、低建筑物交接处的两侧。
为了监测地面输入,需要在地面布置传感器;在隔震层布置传感器,通过与地面传感器的对比,可以验证隔震层的隔震效果;在顶层布置传感器可以通过与地面以及隔震层的对比,确定隔震结构的放大倍数。
加速度传感器安装位置应远离工程结构内的振源,如运行的机械设备、使用频繁的通道,安装表面的平整度应优于3mm。
8.1.3 混凝土收缩、徐变和温度变化会引起隔震支座产生水平剪切变形,支座处在长期偏压状态下,如果剪切变形过大,将会对支座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对隔震支座的水平剪切变形进行监测。隔震支座的竖向压缩变形量是反映隔震支座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在隔震建筑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要监测隔震支座的竖向压缩变形。参照日本《隔震建筑维护管理标准》(2010),允许支座剪切变形最大值不超过50mm,支座竖向压缩变形最大值不超过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