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穿越施工
8.2.1 地下工程穿越既有结构分正穿和侧穿,下列情况应进行穿越施工监测:
1 地下工程正穿既有结构;
2 地铁区间结构、管线侧穿既有结构的监测范围一般为地铁结构及管线外沿两侧各30m范围内。在地铁车站施工地段,监测范围应视车站周围环境和既有结构情况适当加大。
8.2.2 监测项目可分为应监测项目和选监测项目两类。应监测项目包括沉降监测和巡视检查,选监测项目包括应变监测与倾斜监测。
8.2.3 地下工程穿越既有工程结构时,对穿越施工引起周边结构沉降的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城市桥梁,沉降测点应布置在桥墩上,每个桥墩上对称布点数不应少于2个;当不便在桥墩上布点时,可在盖梁或支座上方的梁、板上布点;
2 大型立交桥,每个匝道桥应至少布置一个工作基点,工作基点可布置在影响区以外的相邻墩台上;无相邻墩台时,可将距离最远的测点作为工作基点;
3 建(构)筑物变形监测布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要求执行;
4 监测期间,每天应进行巡视检查。
8.2.4 应对所穿越的重要结构进行穿越施工期间的实时监测。
8.2.1 穿越施工是指地下工程穿越既有结构的施工过程,穿越施工监测是指受穿越施工影响的既有结构的监测。本节所称的既有结构是指已建成受穿越施工影响的地下结构及地面高层与高耸、大跨空间及桥梁结构。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地下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各类建(构)筑物。其中较典型的有:地铁、站台、铁路隧道、地下管线、涵洞等。地下工程建设难免会与之相近或相交,包括上穿、下穿和侧穿以上各类建(构)筑物。表3以地下工程施工穿越既有隧道为例说明了正穿和侧穿两种基本情况。
表3 地下工程穿越方式分类(以穿越既有隧道为例)
8.2.4 鉴于目前全国各大城市均在进行地铁建设,地铁穿越施工期间所穿越工程进行不间断监测是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地铁穿越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部分地区已将此条列为地方强制性标准。通过在部分地区地铁穿越工程的监测实践证明,进行本项监测无论对于地铁工程本身的安全,还是对于城市环境安全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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