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压钢管工程设计规范 GB50754-2012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7 生产能力计算

7.0.1 主要工艺设备的生产能力应进行计算。机组生产能力的计算应包括机组的小时生产能力计算和机组的年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7.0.2 机组和机组内各主要工艺设备的生产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机组的产品大纲,选择有代表性的品种规格编制成代表品种规格表进行计算。

    2 机组的小时生产能力应为机组内在线的各主要工艺设备小时生产能力的最小值,并应按下式计算:

条文说明

7.0.1 在设计中对生产能力进行计算,验证设备配置的合理性,是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这样可以避免工程中出现重大的不合理问题。

7.0.2 规定了机组生产能力详细计算的方法和要求,以统一算法。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