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
11.2 净化设备安装
11.2.1 有风机的净化设备当其风机底座与箱体软连接时,搬运时应将底座架起固定,就位后放下。
11.2.2 净化设备安装应在建筑内部装饰和净化空调系统施工安装完成,并进行全面清扫、擦拭干净之后进行,但与围护结构相连的设备或其排风、排水管道必须与围护结构同时施工时,与围护结构应圆弧过渡,曲率半径不应小于30mm,连接缝应采用密封措施,做到严密清洁。
设备或其管道的送、回、排风(水)口在设备或其管道安装前、安装后至洁净室投入运行前应封闭。
11.2.3 安装设备的地面应水平、平整,设备在安装就位后应保持其纵轴垂直、横轴水平。
11.2.4 带风机的气闸室或空气吹淋室与地面之间应垫隔振层,缝隙应用密封胶密封。
11.2.5 带风机的层流罩直接安装在吊顶上时,其箱体与吊顶板接触部位应有隔振垫等防振措施,缝隙应用密封胶密封。
11.2.6 凡有风机的设备,安装完毕后风机应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试运行时间按设备的技术文件要求确定,当无规定时,不应少于1h。
条文说明
11.2.2 强调所有与墙壁连接的设备,不应呈直角,这样很难清洁,一定要做成圆弧过渡。
11.2.6 及时试运行,以便顺利查出问题,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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