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设备层中的空调及冷热源设备安装
11.3.1 安装空调设备时应按设计要求,核对型号、规格、方向和功能段(或模块)。
11.3.2 安装空调设备时应对设备内部进行清洗、擦拭、除去尘土、杂物和油污。
11.3.3 有检查门设备的门框应平整,密封垫应符合本规范第5.3.2条和第5.3.3条的规定。
11.3.4 应对现场(包括技术夹层和机房)组装后的组合式空调机组本体的各连接缝作密封处理,然后按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的方法检漏。
11.3.5 净化风机盘管的进出水管均应绝热,排水软管不得折弯、压扁,凝水盘的排水口应处于最低位置。
11.3.6 安装空调设备四周的设备层地面应作防水处理,并应平整、无麻面、不起尘。该处地面应设挡水线,不应设排水沟。挡水线范围之内设地漏,地漏水封高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当无明确要求时,不应小于70mm。冷凝水出水管应有阀门,无冷凝水排出季节阀门应关闭,并应有提示标志。
11.3.7 当空调设备内表冷器设在负压段时,地面应设不小于冷凝水出水水封段高度的水泥底座,底座高度不宜低于200mm。
11.3.8 空调设备内加湿器的安装应设独立支吊架,不得在空调机组壁板上开设固定支架用的安装孔。加湿器喷管与机组壁板间应做好绝热、密封处理。
11.3.9 吊顶内空调设备应留有一定的检修、维护空间,应在洁净室外就近吊顶处设便于人员进出的检修口,并应有照明设施。
11.3.10 安有空调设备的吊顶不应直接与室外相通。
11.3.11 吊顶内的空调设备宜设置防止水直接漏至吊顶上的导流措施。
11.3.12 吊顶内空调设备水管主要接口处正下方不应设置电线接线盒、电气元件等。
11.3.13 吊顶内安装的空调设备应有减振措施。
11.3.14 冷冻水、冷凝水、冷却水、蒸汽(热水)等各种阀门应选用铜或不锈钢等材质的优质阀门,并应安装在方便操作和维修的位置。
11.3.15 系统中的电加热器安装必须与不耐燃部件保持安装距离,电加热器与其他构件接触处应垫以不燃材料的绝热层;与风管的连接法兰,应采用耐热不燃材料。电加热器的外壳应有良好接地,外露接线应有安全防护罩。
11.3.2 清洗时应重点清擦风机涡壳内部。
11.3.4 空调设备的漏风试验应先做好密闭再试验。
11.3.6 冬天无冷凝水,如不关断则气体有反冒,但往往未能关断,所以边上应有提示标识。
11.3.7 实际工程中加设一定高度水泥底座往往被忽略,造成排水不畅。
11.3.14 各部件不仅应设于方便操作的位置,尤其要注意离墙、壁等距离,不致影响抽、拉、转、拆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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