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617-2010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4.2 常用灯具

4.2.1  吸顶或墙面上安装的灯具固定用的螺栓或螺钉不应少于2个。室外安装的壁灯其泄水孔应在灯具腔体的底部,绝缘台与墙面接线盒盒口之间应有防水措施。

4.2.2  悬吊式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带升降器的软线吊灯在吊线展开后,灯具下沿应高于工作台面0.3m;

    2  质量大于0.5kg的软线吊灯,应增设吊链(绳);

    3  质量大于3kg的悬吊灯具,应固定在吊钩上,吊钩的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

    4  采用钢管作灯具吊杆时,钢管应有防腐措施,其内径不应小于10mm,壁厚不应小于1.5mm。

4.2.3  嵌入式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安装面;

    2  多边形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或专用吊链(杆)上,固定用的螺钉不应少于4个;

    3  接线盒引向灯具的电线应采用导管保护,电线不得裸露;导管与灯具壳体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当采用金属软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1.2m。

4.2.4  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固定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4.2.5  导轨灯安装前应核对灯具功率和载荷与导轨额定载流量和载荷相适配。

4.2.6  庭院灯、建筑物附属路灯、广场高杆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与基础应固定可靠,地脚螺栓应有防松措施;灯具接线盒盒盖防水密封垫齐全、完整;

    2  每套灯具应在相线上装设相配套的保护装置;

    3  灯杆的检修门应有防水措施,并设置需使用专用工具开启的闭锁防盗装置。

4.2.7  高压汞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源及附件必须与镇流器、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触发器与灯具本体的距离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2  灯具的额定电压、支架形式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电源线应经接线柱连接,不应使电源线靠近灯具表面;

    4  光源的安装朝向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2.8  安装于线糟或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下方的灯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与线槽或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连接应采用专用固定件,固定应可靠;

    2  线槽或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应带有插接灯具用的电源插座;电源插座宜设置在线槽或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的侧面。

4.2.9  埋地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埋地灯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埋地灯光源的功率不应超过灯具的额定功率;

    3  埋地灯接线盒应采用防水接线盒,盒内电线接头应做防水、绝缘处理。
 

条文说明


4.2.1  为保证安装的灯具牢固可靠,制定本条文。室外壁灯的质量参差不齐,但灯具应有泄水孔且应在灯具腔体的底部,以防因积水引起短路。

4.2.2  悬吊式灯具能否可靠固定,对于人身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带升降器的软线吊灯具在吊线展开后不应触及工作台面或过于接近台面上的易燃物品,否则容易发生灯具玻璃灯罩或灯管(泡)碰到工作台面爆裂造成人身伤害,且能防止较热光源长时间靠近台面上的易燃物品,烤焦台面物品;普通软线吊灯,大部分已用双绞塑料线取代纱包花线,抗拉强度有所降低,约可承受0.8kg的质量而不被拉断。为确保安全,规定软线吊灯超过0.5kg时,应增设吊链或吊绳;固定悬吊灯具的螺栓或吊钩与灯具是等强度概念,为避免螺栓或吊钩受意外拉力,发生灯具坠落现象,规定了螺栓或吊钩圆钢直径的下限。

    用钢管作灯具吊杆时,如果钢管内径太小,不利于穿线;管壁太薄,不利于套丝,套丝后强度也不能保证。

4.2.3  嵌入式灯具在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其固定可采用专设框架,也可通过吊链或吊杆固定。

4.2.4  本条是对光轴定向的投光灯安装所做的一般技术规定。

4.2.5  导轨灯是指灯具嵌入导轨,可在轨道上移动、变换位置和调节投光角度,以实现对目标重点照明的灯具。为避免灯具数量过多,载流量和载荷超过导轨额定载流量和载荷,缩短使用寿命,故作此规定。

4.2.6  庭院灯、路灯和高杆灯均有灯具绝缘、密闭防水、安装牢固的共性要求。灯具的相线上装设短路等保护装置是为了避免其中一个灯具发生故障时,影响整个回路的照明,造成较大面积没有照明。因为这些灯具除了有夜间照明的作用,还有夜间安全警卫的用途。

4.2.7  高压汞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光效高、寿命长,适用于车间、道路大面积照明,但需注意镇流器必须与灯管(泡)匹配使用,否则会影响灯管(泡)寿命或启动困难。高压汞灯可任意位置使用,但水平点燃会影响光通量输出。金属卤化物管形镝灯要求接在380V线路中,结构有水平点燃、灯头在上的垂直点燃和灯头在下的垂直点燃三种。

4.2.8  安装于线槽和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下方的灯具,是指在营业场所、生产车间、地下室等大空间安装的,与线槽、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非配套的灯具。由于这类灯具需要在施工现场与线槽内电线、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连接,容易产生各种质量通病和电气安全隐患,因此施工中要规范安装。灯具应通过灯具电源插座与线槽内电线、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连接,不能因一个灯的故障而影响整个回路长时间停电。

4.2.9  埋地灯的防护等级关系其能否正常工作,因此采购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为避免光源散发的热量积聚在埋地灯易触及部件上形成高温而灼伤行人,安装时应检查埋地灯的光源功率是否超过灯具额定功率。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