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索道工程技术标准 GB5012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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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支架设计

3.4.1  支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架宜采用钢结构。有抗震设计要求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有关规定。

    2  气温低于-20℃时,支架承载构件的低温冲击韧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有关规定。

    3  立柱式支架横担和立柱管材及桁架式支架型材等主要承载构件的壁厚,不得小于5.0mm;支架的护栏和爬梯管材和型材等非主要承载构件的壁厚,不得小于2.5mm。

    4  支架导向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客车按本标准表3.3.2中摆动情况横向内摆和纵向摆动0.35rad或货车横向内摆0.14rad和纵向摆动0.20rad时,应能无障碍地通过支架导向装置的导向段和工作段;

        2)双线往复式客运索道支架的导向装置,宜为对称于支架纵向中心线的封闭曲线环。

    5  当客车按本标准表3.3.2中摆动情况横向内摆和纵向摆动0.35rad或货车横向内摆和纵向摆动0.20rad时,客、货车应能无障碍地通过无导向装置的支架。

    6  支架顶部应设置用于安装和维修的起重架。

    7  支架顶部应设置带护栏的操作台。对于需要设计成台阶形的操作台,台阶的倾角应与钢丝绳倾角和客货车纵向摆角之和相适应。

    8  支架应设置爬梯,并应采取防止非工作人员攀爬的防护措施;当支架高度大于10m时,对于不带防坠绳的支架,爬梯应设置护圈。

    9  客运索道钢支架构件的内外表面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3.4.2  支架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架计算应包括下列荷载:

        1)永久荷载,包括支架结构自重、线路设备自重和各种钢丝绳的自重;

        2)可变荷载,包括各种钢丝绳产生的力、客货车重力、风荷载、雪荷载、覆冰荷载;

        3)偶然荷载,包括钢丝绳断绳、脱索、撞击、卡车、不同钢丝绳制动力和按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确定的地震作用。

    2  支架的覆冰荷载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耸结构设计标准》GB 50135的有关规定。

    3  支架荷载应分别按索道运行和索道停运工况组合,并应按最不利荷载组合并计入钢丝绳的动力影响进行计算。

    4  支架的结构重要性系数应为1.1。

    5  钢支架的主要构件应进行疲劳校核。

3.4.3  支架顶部的允许变形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索道运行时,托索式支架的横向偏移宜小于高度的0.002倍,纵向偏移宜小于高度的0.003倍;压索式和托、压式支架的横向偏移宜小于高度的0.001倍,纵向偏移宜小于高度的0.002倍。

    2  索道停运时,支架的横向偏移宜小于高度的0.005倍,纵向偏移宜小于高度的0.01倍。

    3  索道运行时,水平扭转角宜小于0.003rad。

3.4.4  支架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

    2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应为甲级;

    3  基础周围应有防护及排水设施。

条文说明

3.4.1  本条对支架设计做出了规定。

    (1)钢支架具有结构轻巧、制造精确、拆卸容易、搬运方便、施工周期短、安装精度高等优点,因此,推荐采用钢结构支架。

    (2)处于低温工作环境中的钢结构支架,其主要承载构件需进行疲劳验算,对材料的冲击韧性要求和防腐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支架顶部的操作台,过去设计时多半采用水平结构或坡度不大的台阶形结构。当钢丝绳的倾角较大、客车或货车产生纵向摆动时,往往会碰撞操作台,因此,要求将操作台设计成与钢丝绳倾角一致的台阶形。

3.4.2  本次修订时,将支架荷载重新进行了分类,并增加了支架进行抗震设计的要求,以及支架的覆冰荷载计算按现行国家标准《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 50135的有关内容执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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