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索道工程技术标准 GB5012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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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电气设计

3.6.1  索道的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索道宜采用双重电源供电;

    2  采用单电源供电的客运索道,应配备能以低速回运全部在线乘客的柴油发电机组或其他形式的内燃机,作为索道的应急电源或驱动源。

3.6.2  索道的电气传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正常情况下,电气传动装置应能实现索道在各种负载特性下的平稳启动和制动,并能实现索道的反向运行。

    2  客运索道主驱动系统的电气传动应采用具有无级调速性能的直流或交流变频的传动方式,传动装置应能实现四象限运行,发电运行时的能量宜能回馈电网。紧急驱动和救援驱动系统的电气传动,宜采用交流或液力传动方式。主驱动系统和紧急驱动系统的电气控制应各自独立。

    3  货运索道主传动系统的电气传动,可采用交流或直流传动方式;对于有负力的货运索道,传动装置应能实现四象限运行,发电运行时的能量宜回馈电网。

    4  电气传动装置应保持索道运行速度稳定,正常情况下运行速度的变化范围不得大于额定给定速度的±5%。

    5  当工作制动器或安全制动器进行紧急制动时,主电机电源应同时自动切断;当进行正常制动时,主电机电源可在索道停止运行时切断。

    6  索道应有0.3m/s~0.5m/s的检修速度。

3.6.3  索道的电气控制装置应设置自动和手动两种控制方式,控制方式的切换,应在索道停止运行的状态下进行。

3.6.4  索道必须设置由站内安全装置和线路安全装置组成的安全电路;安全电路在正常工作时必须是闭合回路,并必须通过断开电路的方式实现安全保护。

3.6.5  安全电路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6.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线路安全回路的电源和电压,客运索道不应超过交流有效值25V或直流60V;货运索道不应超过交流有效值50V或直流60V。

    2  延迟触发紧急停车时间不应超过500ms。

    3  安全功能的屏蔽应通过钥匙开关或类似元件进行,安全功能屏蔽指示应醒目,并应在结束屏蔽时易于识别。

3.6.6  当索道出现下列情况时,安全电路应使索道自动停止运行,并显示故障位置。索道应在排除故障且安全装置经人工复位后,方能重新启动。

    1  电气保护动作;

    2  站内和线路安全监控装置动作;

    3  对于多段驱动的货运索道,当某一段发生故障时,其他区段的索道同时停车。

3.6.7  准备就绪信号应在所需的全部条件具备后才能传递,保证安全的条件没有具备,均不应传递准备就绪信号;索道启动完毕后,准备就绪信号应自动撤销。

3.6.8  运行指令必须在所有涉及安全启动的条件均具备时才能生效。故障停车指令必须优先于其他控制指令。

3.6.9  索道应在下列位置设置独立于可编程控制器PLC的紧急停车按钮:

    1  控制台;

    2  运载工具控制点;

    3  各中间停车点;

    4  各站房;

    5  各工作平台。

3.6.10  往复式客运索道的客车内宜设置独立于可编程控制器PLC的紧急停车按钮。

3.6.11  索道应在机房、站房、机械设备维修区域等位置设置维修开关。

3.6.12  索道的通信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站房及控制室之间,应设有内部专用直通电话,并应设有备用通信系统;

    2  当索道建在通信信号不能完全覆盖的区域时,至少在一个站房内应装设当地公用外线电话;

    3  索道应配备无线对讲设备;

    4  当安全功能部分或全部被屏蔽时,工作电话系统应始终保持畅通;

    5  对于客车定员在16人及以上的索道,客车与驱动站之间应能直接通话联系;

    6  当客车与驱动站之间不能直接通话联系时,应设置广播系统等其他通信方式将信息通知乘客;

    7  在停电情况下,客运索道广播系统应保持有效。

3.6.13  在索道沿线主要风口处应设置电传风向风速仪,数据宜在控制台上显示;当风速达到报警值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自动减速运行;当风速达到20m/s时,索道应自动停止运行。

3.6.14  索道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索道站房应设置照明装置,照度标准值宜符合表3.6.14的规定;

    2  客运索道的控制室、驱动机室、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应设置应急照明,照度应符合表3.6.13的规定;

    3  夜间运行的客运索道,站房内应设置疏散照明,客车内应设置照明装置,线路支架上宜设置照明装置;

    4  夜间运行的货运索道,站口应设置投光灯。

3.6.15  索道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索道站房应设置防雷接地设施。防雷接地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5Ω。防雷接地应与站内所有金属构件、电气设备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应采取等电位连接措施。

    2  建在雷电频繁地区的索道,宜在承载索或运载索上方设置接闪线,接闪线终端不宜与站房防雷装置连接。

    3  线路支架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0Ω。

    4  站房应采取防止雷电波形成的高电压从电源入户侧侵入的技术措施。

    5  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宜设置过电压保护器。

    6  承载索或运载索应与站房防雷接地装置联接,联接点不应少于2个。

    7  客车的金属部件与运载索之间,不应实施电气绝缘。

    8  安装在站房外部的监控摄像、广播、景观照明等外露电器设备和信号线路,均应安装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户外线路应采取屏蔽、等电位连接等措施。

条文说明

3.6.1  本条对索道的供电做出了规定。

    1  为了提高索道运输的安全可靠性,无论是客运索道还是货运索道,采用双重电源供电是最佳的供电方式,但根据对国内供电情况的调查,采用双重电源供电难度较大,因此,本条对此不做强制性规定。

    2  由于客运索道对安全可靠性的特殊要求,对采用双重电源供电有困难的客运索道,当采用单回路电源供电时,需配备柴油发电机组或其他形式的内燃机,作为索道的应急动力,其容量要满足至少能以低速回运全部在线乘客的要求。

3.6.2  客运索道的牵引力大小会随乘客多少及流向的变化而变化,甚至引起牵引力方向的变化。除非能排除牵引力改变方向的可能,否则传动装置要求能实现四象限运行。

    货运索道物流方向固定,是否会出现负力可以通过计算获得。只需对可能产生负力的索道,要求四象限运行。

    为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本次修订增加了电机发电运行时,能量宜回馈电网的要求。

3.6.3  索道运行时进行担制方式的切换,有可能造成控制系统的故障,带来安全隐患,所以,本次修订增加了要求控制方式的切换,在索道停止运行的状态下进行的要求。

3.6.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电路是索道设计最重要的电路之一,是保障索道安全运行的关键电路。为保证电路的可靠性,结构上要求采用各安全装置的常闭节点串联组成,其中任何一个安全节点动作时,安全电路断电,安全继电器动作,发出停车及报警信号,避免事故的发生。

3.6.5  本次修订时,增加了对安全电路的一系列具体的规定。

3.6.6  本次修订时,对索道运行过程中出现需要接入安全电路的故障情况进行了增补。

3.6.7  本条为新增条文。索道设备数量众多、布置分散,其运行相关性强,相互影响。控制室启动前需了解各控制点设备状态,只有各控制点准备就绪,发出准备就绪信号,控制室才能做出运行决定。

    索道启动后自动撤销准备就绪信号是为了确保下次启动时收到及时、正确的信号。

3.6.8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确保索道运行安全,运行指令需要在所有涉及安全启动的条件都具备时才能生效,而停车指令常与设备故障相关联,是设备故障的体现,停车是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所以,停车指令优先其他控制指令,是最高级别的指令。

3.6.9  本次修订对紧急停车按钮安装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新增了紧急停车按钮的设置要求,使信号不用通过PLC而直接起作用,以确保信号的可靠性。

3.6.11  本次修订时,对维修开关的安装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3.6.12  本条对索道的通信设施做出了规定。

    (1)由于索道运输的特殊性,索道的线路和站房所建地区的无线信号有可能无法完全覆盖,一旦各站房及控制室之间的内部专用电话发生故障导致通信中断,将给索道运行带来安全隐患,因此规定要设置备用通信系统。

    (2)当安全功能被屏蔽时,索道运行处于了无保护状态,需要通过工作电话来互通信息,保证安全,所以要求工作电话系统始终保持畅通。

    (3)客运索道的广播系统担负着故障时将故障信息通知乘客、安抚乘客情绪的作用,所以在停电情况下广播系统不能停止运行。

3.6.13  本条规定中“风速达到20m/s”是指与0.2kN/m2工作风压相对应的工作风速值。根据索道的实践经验,报警风速值一般设定在工作风速的80%左右。当报警信号发出后,操作人员需采取降低运行速度等措施,以保证索道的安全运行。

    通过考察得知,有的索道风速报警值设为16m/s,当索道风速达18m/s时索道自动停车;有的索道当风速达18m/s时,索道自动减速,当风速持续达到20m/s时,索道才停止运行。因此,建议不同索道的风速报警值和停运值,在20m/s范围内根据索道的不同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以及管理经验合理确定。

3.6.14  客运索道主电源故障时,需要实施救援工作,控制室、驱动机室、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需保持正常工作,所以本次修订增加了设置备用照明,并应当保持正常照度的要求。

    对于夜间运行的客运索道,停电时需进行乘客的疏散,所以要求设置疏散照明;对于货运索道,站内人员少,对环境熟悉,所以对疏散照明没有严格要求。

    对于夜间运行的货运索道,在站口设置投光灯,方便操作人员观察货车的进出站。对于客运索道,不建议设置投光灯,避免强光照射刺激乘客,给乘客带来的不适感。操作人员可以借助客车内的照明观察客车的进出站。

3.6.15  由于绝大多数索道均建在山区和丘陵地带,因此索道的防雷与接地显得更为重要。本次修订对防雷与接地的要求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为了拦截雷电,使承载索或运载索免遭雷电的袭击,本次修订增加了在雷电频繁地区,在承载索或运载索上方设置接闪线的要求。

    本次修订增加了安装在站房外部的监控摄像、广播、景观照明、射灯等外露电器设备和信号线路,均应当安装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的要求,是为了防止这些设备遭受雷击后,通过连接线路将高电压引入站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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