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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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排泥设备

主控项目

7.8.1  排泥设备的刮泥板、吸泥口与池底的间隙应符合设计及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7.8.2  排泥设备试运转时,传动装置运行应正常,行程开关动作应准确可靠,撇渣板和刮泥板不应有卡阻、突跳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7.8.3  行车式排泥设备的两条轨道标高、间距及中心线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

7.8.4  周边传动及中心传动排泥设备的旋转中心与池体中心应重合,同轴度偏差不应大于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轨道相对中心支座的半径偏差和行走面水平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

7.8.5  排泥设备的刮渣装置,其刮渣板与排渣口的间距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7.8.6  排泥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8.6的规定。

表7.8.6  排泥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L1为驱动装置长度,L2为链板式主链驱动、从动轴长度,K为二导轨中心线间距,L3为撇渣管长度,L4为排渣斗的排渣口长度,H为中心传动竖架长度。

条文说明

7.8.1  排泥设备包括行车式抬耙刮泥机、链板式刮泥机、悬挂式中心传动刮泥机、垂架式中心传动刮泥机、周边传动刮泥机、行车式吸泥机、周边传动吸泥机、垂架式中心传动吸泥机等各种吸、刮泥设备。刮泥板安装后应与池底坡度相吻合,钢板与池底距离一般为50mm~100mm,橡胶刮板与池底的距离不大于10mm。分段刮板运行轨迹应重叠,重叠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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