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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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搅拌设备

主控项目

7.7.1  搅拌、推流装置升降导轨应垂直、固定牢固、沿导轨升降顺畅,锁紧装置应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7.7.2  潜水搅拌推流设备试运转时应运行平稳,无卡阻、异响或异常震动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7.7.3  搅拌机及附件的防腐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7.7.4  搅拌、推流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7.4的规定。

表7.7.4  搅拌、推流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H1为导轨长度,H2为垂直搅拌轴长度,L为水平搅拌轴长度。

7.7.5  澄清池搅拌机的桨板与叶轮下面板应垂直,叶轮和桨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7.5的规定。

表7.7.5  澄清池搅拌机的叶轮和桨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D为澄清池搅拌机的叶轮直径。

条文说明

7.7.1  设备在水下运行时会产生振动,如升降导轨固定不牢,容易产生共振,不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7.7.4  搅拌设备指潜水搅拌机、混凝搅拌机、澄清池搅拌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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