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安全生产组织与责任体系
5.0.1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决策、管理、实施的机构或岗位。
5.0.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相关岗位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0.3 施工企业应建立和健全与企业安全生产组织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应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5.0.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订企业中长期安全管理目标和制度,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
2 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3 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应承担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互相配合,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下列主要职责:
1) 技术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和改进;
2) 施工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生产计划、布置、实施的安全管理;
3) 材料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安全生产物资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
4) 动力设备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施工临时用电及机具设备的安全管理;
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岗位)负责安全管理的检查、处理;
6) 其他管理部门(或岗位)分别负责人员配备、资金、教育培训、卫生防疫、消防等安全管理。
5.0.5 施工企业应依据职责落实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5.0.6 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应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标准等。
5.0.1 由于安全生产在施工企业处于特殊的重要地位,安全与生产矛盾处理难度大,各管理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为本管理层具有决策控制权的负责人,只有这样才能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得以有效运行。
5.0.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企业各管理层与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才能符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合理分工,互相衔接”的原则,方可实现安全生产体系化管理。
5.0.4 本条第3款除专职安全机构独立设置外,根据企业管理组织体系,一个职能部门(或岗位)可能承担单项或多项的职责,也可能一项职责由多个职能部门(或岗位)承担。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具体职责应与责任对应,例如:
1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
2) 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3) 组织制订安全工作目标、规划实施计划;
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领导、组织考核工作;
6)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7)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 组织和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订和落实,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2 企业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 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划及实施计划,实现安全目标;
3) 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4) 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5) 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6) 领导、组织对分包(供)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资格考核与审查;
7)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8)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3 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措施)时,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并作出决定性意见;
3) 领导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并组织技术鉴定和验收;
4)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5)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订整改防范措施。
4 企业总会计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 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保证经费到位和合理开支;
3)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 企业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6 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协调配置安全生产所需的各项资源;
2) 科学组织均衡生产,保证生产任务与安全管理协调一致。
7 技术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2) 组织编制、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抽查实施情况;
3)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使用前,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 分析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未遂事故中技术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8 机械动力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负责本企业机械动力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2) 对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3) 参与组织编制机械设备施工组织设计,参与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的会审;
4) 分析生产安全事故涉及设备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9 劳务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审查劳务分包人员资格;
2) 从用工方面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10 物资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确保购置(租赁)的各类安全物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11 人力资源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开发、培养安全管理力量。
12 财务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 协助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13 保卫消防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
2) 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14 行政卫生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15 工会组织的安全生产职责;
1)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 对侵害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交涉;
3) 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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