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GB5065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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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1 施工企业应依据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生产经营规模、管理体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费用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分包(供)方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6.0.3 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规定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工作程序及标准。
6.0.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随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的变化,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6.0.5 施工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必须依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

条文说明

6.0.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规定,施工企业应建立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另外,依据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生产经营规模和特征,企业可另行制订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来辅助管理,如:定期安全分析会制度,定期安全预警制度,安全信息公布制度等。

6.0.3 本条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容:
    1 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内容。
    2 本管理制度的主要责任人或部门以及配合的岗位或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 策划、实施、记录、改进的具体工作过程及工作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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