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5768.3-2009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 禁止标线

5.1  禁止标线的分类

5.1.1  纵向禁止标线包括:

    a)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b)  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c)  禁止停车线。

5.1.2  横向禁止标线包括:

    a)  停止线;

    b)  停车让行线;

    c)  减速让行线。

5.1.3  其他禁止标线包括:

    a)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b)  导流线;

    c)  网状线;

    d)  专用车道线;

    e)  禁止掉头(转弯)线。

5.2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5.2.1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也可称为禁止跨越道路中心线)有双黄实线、黄色虚实线和单黄实线三种类型,用于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并禁止双方向或一个方向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一般设在道路中线上,但不限于一定设在道路的几何中心线上。

5.2.2  双黄实线作为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时,禁止双方向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一般施划于单方向有两条或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而没有设置实体中央分隔带的道路上,除交叉路口或允许车辆左转弯(或掉头)路段外,均应连续设置,可采用振动标线的形式。

    黄色实线线宽一般为15cm,特殊情况下可降低至10cm,两标线的间隔一般为10cm~30cm,如图55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55 线42 双黄实线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在路面较宽时,为保证车行道宽度不大于3.75m,双黄线间距可以适当调整。在双黄线间距大于50cm时应用黄色斜线或其他设施填充两条黄实线间的部分,禁止车辆压线或进入该区域。黄色斜线填充线线宽45cm,间隔100cm,倾斜角度为45°,设置示例如图56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56 黄色斜线填充双黄实线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示例

5.2.3  黄色虚实线作为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时,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虚线一侧准许车辆暂时越线或转弯。越线行驶的车辆应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

    中心黄色虚实线可用作双向通行的三条机动车道道路的对向车行道分界线以及需要实行单侧禁止超车的其他道路的对向车行道分界线。标线线宽一般为15cm,特殊情况下可降低至10cm,两标线的间隔一般为10cm~30cm,虚线段与间隔长分别为400cm和600cm,如图57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57 线43 黄色虚实线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施划中心黄色虚实线的三机动车道道路直线段,一个方向车行道数从两车行道改变为一车行道(或从一车行道改变为两车行道)时采用过渡标线,设置示例如图58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视距受限的平曲线路段黄色虚实线划法示例如图59(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视距受限的竖曲线路段黄色虚实线划法示例如图60(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图中M3为超车视距,其取值见附录A,L为渐变段(过渡段)长度,其计算方法见6.2的规定。

图58 三车行道道路直线段黄色虚实线划法示例

图59 视距受限平曲线路段黄色虚实线划法示例

图60 视距受限竖曲线路段黄色虚实线划法示例

5.2.4  黄色单实线作为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时,禁止双方向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一般施划于单方向只有一条车道或一条机动车道和一条非机动车道道路、视距受限制的竖曲线、平曲线路段及有其他危险需要禁止超车的路段,可采用振动标线的形式。

    标线线宽15cm,在路面较宽时,为保证车行道宽度不大于3.75m,黄色单实线线宽可以适当增加,最大为30cm,如图61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61 线44 黄色单实线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5.3  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5.3.1  用于禁止车辆跨越车行道分界线进行变换车道或借道超车。

5.3.2  设于交通繁杂而同向有多条车行道的桥梁、隧道、弯道、坡道、车行道宽度渐变路段、交叉口驶入段、接近人行横道线的路段或其他认为需要禁止变换车道的路段。

5.3.3  本标线为白色实线,一般线宽为10cm或15cm,交通量非常小的农村公路、专属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情况下,线宽可采用8cm,可采用振动标线的形式,如图62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62 线45 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5.4  禁止停车线

5.4.1  禁止长时停车线:用以禁止路边长时停、放车辆,但一般情况下允许装卸货物或上下人员等的临时停放。

    本标线为黄色虚线,施划于道路缘石正面及顶面,无缘石的道路可施划于路面上,距路面边缘30cm。黄色虚线的宽度为15cm,或与缘石宽度相同,线段长100cm,间隔100cm。

    本标线可配合“禁止停放”路面文字和禁止长时停放标志一并使用,并可根据需要在辅助标志上标明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的时间或区间。标线的划法如图63所示,设置示例如图64所示。

图63 线46 禁止长时停车线

图64 禁止长时停车线设置示例

5.4.2  禁止停车线:用以指示禁止路边停、放车辆。

    本标线为黄色实线,施划于道路缘石正面及顶面,无缘石的道路可施划于路面上,距路面边缘30cm。黄色实线的宽度为15cm,或与缘石宽度相同,施划的长度表示禁停的范围。

    本标线可配合“禁止停放”路面文字和禁止停放标志一并使用,并可根据需要在辅助标志上标明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的时间或区间。标线的划法如图65所示。

图65 线47 禁止停车线

5.5  停止线

5.5.1  表示车辆让行、等候放行等情况下的停车位置。

5.5.2  可施划于交叉路口、铁路平交道口、左弯待转区的前端,人行横道线前及其他需要车辆停止的位置。

5.5.3  停止线为白色实线。双向行驶的路口,停止线应与对向车行道分界线连接;单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横跨整个路面。停止线的宽度可根据道路等级、交通量、行驶速度的不同选用20cm、30cm或40cm。

5.5.4  停止线应设置在有利于驾驶人观察路况的位置。设有人行横道时,停止线应距人行横道100cm~300cm,如图66所示。

图66 线48 停止线

5.5.5  停止线对横向道路左转弯机动车正常通行有影响的,可适当后移,或部分车道的停止线作适当后移,后移距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一般在100cm~300cm之间,如图67所示。

图67 停止线错位设置示例

5.6  让行线

5.6.1  停车让行线表示车辆在此路口应停车让干道车辆先行,设有“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除路面条件无法施划标线外均应设置停车让行标线。

    停车让行线为两条平行白色实线和一个白色“停”字。双向行驶的路口,白色双实线长度应与对向车行道分界线连接;单向行驶的路口,白色双实线长度应横跨整个路面。白色实线宽度20cm,间隔20cm,“停”字宽100cm,高250cm。

    停车让行标线应设在有利于驾驶人观察路况的位置。如有人行横道线时,停车让行线应距人行横道线100cm~300cm,如图68所示。

图68 线49 停车让行线

5.6.2  减速让行线表示车辆在此路口应减速让干道车辆先行。设有“减速让行”标志的路口,除路面条件无法施划标线外均应设置减速让行标线。

    减速让行线为两条平行的虚线和一个倒三角形,颜色为白色。双向行驶的路口,白色虚线长度应与对向车行道分界线连接;单向行驶的路口,白色虚线长度应横跨整个路面。虚线宽20cm,两条虚线间隔20cm。倒三角形底宽120cm,高300cm。

    减速让行标线应设在有利于驾驶人观察路况的位置。如有人行横道线时,减速让行线应距人行横道线100cm~300cm,如图69所示。

图69 线50 减速让行线

5.7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在无专用左转弯相位信号控制的较大路口或其他需要规范非机动车行驶轨迹的路口内,可设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用以告示非机动车使用者在路口内禁止驶入的范围。非机动车禁驶区范围以机动车道外侧边缘为界,可配合设置中心圈。左转弯非机动车应沿禁驶区范围外绕行,且两次停车,其停止线长度不应小于相应非机动车道宽度,如图70所示。

图70 线51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5.8  导流线

5.8.1  表示车辆需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

5.8.2  主要用于过宽、不规则或行驶条件比较复杂的交叉路口,立体交叉的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点。导流线应根据交叉路口的地形和交通流量、流向情况进行设计。

5.8.3  导流线的颜色为白色,与道路中心线相连时,也可用黄色。标线形式可分为单实线、V型线和斜纹线三种。外围线宽15cm或20cm,内部填充线宽为40cm或45cm,间隔100cm,倾斜角为45°。导流线设置示例如图71、图72、图73所示。

图71 十字交叉口导流线设置示例

图72 T型交叉口导流线设置示例

图73 平面环形交叉口导流线设置示例

5.9  中心圈

5.9.1  可设在平面交叉路口的中心,用以区分车辆大、小转弯或作为交叉口车辆左右转弯的指示,车辆不得压线行驶。

5.9.2  中心圈有圆形和菱形两种形式,颜色为白色。

5.9.3  中心圈直径及形状应根据交叉路口大小确定,圆形的直径不小于120cm,菱形的对角线长度不小于150cm。尺寸及形状如图74、图75所示。

图74 线53 圆形中心圈

图75 线54 菱形中心圈

5.10  网状线

5.10.1  用以标示禁止以任何原因停车的区域,视需要划设于易发生临时停车造成堵塞的交叉路口、出入口及其他需要设置的位置。

5.10.2  标线颜色为黄色,外围线宽20cm,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为45°,内部网格线宽10cm,斜线间隔100cm~500cm,如图76所示。设置示例如图77所示。

图76 线55 网状线

图77 网状线设置示例

5.10.3  在交通量较小的交叉口或其他出入口处,网状线可简化成如图78所示的形状,即在方框中加叉。网状线为黄色,线宽为40cm或45cm。简化网状线最大边长应不大于12m。否则应用图76所示形式的网状线。

图78 线56 简化网状线

5.11  车种专用车道线

5.11.1  公交专用车道线:由黄色虚线及白色文字组成,表示除公交车外,其他车辆及行人不得进入该车道。

    黄色虚线的线段长和间隔均为400cm,线宽为20cm或25cm。标写的文字为:公交专用或BRT专用。如该车道为分时专用车道,可在文字下加标公交车专用的时间。汉字及数字字高、高宽比例、排列方式按4.16的规定确定。

    公交专用车道线从起点开始施划,每经过一个交叉口重复出现一次字符。如交叉口间隔距离较长,也可在中间适当地点增加施划字符。

    公交专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临近设置,且无机非隔离带时,应配合设置机非分道线,如图79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公交专用车道线应与公交专用车道标志配合设置。

图79 线57 公交专用车道线

5.11.2  小型车专用车道线:在车行道内施划“小型车”路面文字,表示该车行道为小型车专用车道。汉字字高、高宽比例、排列方式按4.16的规定确定,如图80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80 线58 小型车专用车道线

5.11.3  大型车道标线:在车行道内施划“大型车”路面文字,表示大型车应在该车道内行驶。汉字字高、高宽比例、排列方式按4.16的规定确定,如图81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

图81 线59 大型车道线

5.11.4  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线:由白色虚线及白色文字组成,表示该车行道为有多个乘车人的多乘员车辆专用的车道,未载乘客或乘员数未达规定的车辆不得入内行驶。白色虚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均为400cm,线宽为20cm或25cm。标写的文字为:多乘员专用。如该车道为分时专用车道,可在文字下加标专用的时间。汉字及数字字高、高宽比例、排列方式按4.16的规定确定,如图82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线应与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标志配合设置。

图82 线60 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线

5.11.5  非机动车道线由车道线、非机动车标记图案和“非机动车”文字组成,一般情况下可仅采用非机动车标记图案而不标文字标记,如图83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行驶方向)。除特殊点段外,该车道为非机动车道,机动车不得进入。

    非机动车道标线颜色为蓝色时,表示此车道仅供非机动车行驶,行人及其他车辆不得进入。

图83 线61 非机动车道线

5.12  禁止掉头(转弯)标记

    用于禁止车辆掉头或转弯的路口或区间。禁止掉头(转弯)标记由黄色导向箭头和黄色叉形标记左右组合而成,黄色叉形标记位于左侧,如本车道为限时禁止悼头(转弯)车道,应在禁止掉头(转弯)标记下附加禁止掉头(转弯)时间段的黄色文字。黄色导向箭头的尺寸按4.15的规定确定,叉形标记与导向箭头宽度及长度相同,两者之间间隔50cm,路面文字尺寸按4.16的规定确定,如图84、图85所示。禁止掉头(转弯)标记应与禁止掉头(转弯)标志配合设置。

图84 线62 禁止掉头标记

图85 线63 禁止转弯标记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