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quality acceptance of the concrete filled steel tubular engineering
GB 50628-201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10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628-2010,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3.0.6、3.0.7、4.5.1、4.7.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11月3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施工专业委员会和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了解和收集国内有关工程资料,总结了近些年来国内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提出了钢管混凝土工程的质量验收指标、检验方法和控制工程质量的措施,以统一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5章和3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钢管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和钢管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施工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施工专业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以供今后修改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査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施工专业委员会
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民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宁波市鄞州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主要起草人:金德钧 吴松勤 葛汉明 杨玉江 张显来 江遐龄 钱忠勤 周红波 薛永武 崔秋江 吴险峰 胡金旭 吴锋 董文斌 尹长生 章季 李扬 沈黎兴 朱江海 邱敏华
主要审查人:杨嗣信 范庆国 贺贤娟 应惠清 王玉岭 史志华 吴欣之 高俊岳 鲍颖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28-2010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1月3日以第810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国内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近些年来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并与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
为了便于广大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