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GB51171-2016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3 杆根装置

6.3.1  电杆根部加固装置的数量、安装位置应按设计要求。

6.3.2  电杆根部加固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电杆杆根装置应用混凝土卡盘,卡盘应用“U”字形抱箍固定(图6.3.2-1)。

图6.3.2-1  卡盘式杆根装置示意图

1-上卡盘;2-下卡盘

    2  木杆杆根装置应用横木,以4.0mm钢线缠绕捆扎3圈~5圈,并应用双卡钉钉固,且应涂防腐油(图6.3.2-2)。

图6.3.2-2  木杆横木装置示意图

1-规定埋深;2-4.0mm钢线捆扎3圈~5圈

    3  负荷大的终端杆、角杆及跨越杆等,或土质松软的地方可采用杆根垫木,以4.0mm钢线进行捆扎(图6.3.2-3)。

图6.3.2-3  木杆杆根垫木捆扎示意图

1-4.0mm钢线3道;2-卡钉

6.3.3  直线杆路电杆杆根装置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般线路应按设计规定装置,无特殊规定时应装在线路的一侧,但相邻杆均设置杆根装置时,应交错装设。

    2  杆距长度不等时应装在长杆档侧。

    3  多风地带,应装在电杆受风较多侧。

6.3.4  角杆、终端杆杆根装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装置应装在拉线方向的反侧,与拉线呈“T”型垂直。

    2  双装置的下装置应装在电杆的拉线侧,上装置应装在拉线的反侧;上下装置应与拉线呈“T”型垂直。

6.3.5  电杆杆根装置的尺寸允许偏差为±50mm。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