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井架设计标准 GB50385-2018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3.5 辅助构件

3.5.1  井架设计应满足防撞梁、防坠器、托罐装置、缓冲装置、罐道及罐道梁、卸载装置、四角罐道和安全门等各类辅助构件的安装和连接要求。

3.5.2  井架承受通风负压时,钢结构井架可用钢板密封,钢筋混凝土结构井架可用钢筋混凝土壁板或钢板密闭。

3.5.3  通往各平台的梯子,净宽不应小于600mm,斜度不宜超过60°;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宽度不小于600mm的直爬梯,并应装设防坠防护笼。通向天轮平台的梯子,不宜布置在接近提升钢丝绳的下方。

3.5.4  天轮平台、检修平台等处周边及梯子两侧应设置高1.2m钢栏杆,天轮周边应设活动栏杆,梯子踏步及平台板应采用防滑钢板。检修平台净高不宜低于2.2m,平台周边临空面栏杆底部应设不小于150mm高的挡板。

条文说明

3.5.3  钢梯一般沿立架四周布置,也可在一侧布置,当接近提升钢绳下方时,则不应再布置梯子。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