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技术规范 GB51162-2016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1 总则

1.0.1  为了在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工程中做到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提升重量不超过8000t、提升高度不超过100m的大型建筑结构和提升重量不超过6000t、提升高度不超过120m的大型设备,并采用计算机控制液压整体提升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0.3  重型结构和设备液压整体提升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2  本规范目前仅针对大型建筑结构的液压整体提升和大型门式起重机的液压整体提升。两类工程也是目前整体提升中所占比例最高的,其他如大型化工容器的提升、桥梁的提升、旋转等,与本规范阐述的施工方法既有基本共同点,也有特殊点。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