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integral lifting of heavy structure and equipment
GB 51162-201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12月1日
现批准《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62-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6.5.13、8.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4月15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荷载与作用、重型结构整体提升的结构系统、重型设备(门式起重机)整体提升的结构系统、计算机控制液压提升系统、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6号,邮政编码:200080)。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参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同新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鼎启特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安装分公司
上海同济宝冶建设机器人有限公司
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马人乐 卞永明 陈晓明 崔东靖 葛兆源 江遐龄 吴欣之 何敏娟 吕兆华 潘令誉 陈俊岭 罗烈 吴志勇 董元跃 刘建普 陈建平 史洪卫 毛广辉 王云飞 朱骏 应建华 李本勇 李旻 梁峰 郑飞 程远程 史耀辉 黄之涛 遇瑞 乔聚甫 张成林
主要审查人:郭正兴 刘树屯 张伟 刘子祥 姚念亮 陈禄如 杨蔚彪 宓为建 李正良 贾淦
制订说明
《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技术规范》GB 51162-2016,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4月15日以第1094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钢绞线重复使用试验,确定了各项技术指标。
为了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写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编制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条文内容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