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GB5117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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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敷设直埋光(电)缆

7.2.1  光(电)缆在沟底应自然平铺,不得有绷紧腾空现象。

7.2.2  光(电)缆同沟敷设时应平行排列,不得重叠或交叉,缆间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100mm。

7.2.3  光(电)缆在坡度大于20°,坡长大于30m的斜坡地段宜采用“S”形敷设。

7.2.4  埋式光(电)缆穿越保护管的管口处应封堵严密。

7.2.5  埋式光(电)缆进入人(手)孔处应按设计采取保护措施。光(电)缆铠装保护层应延伸至人孔内距第一个支撑点约100m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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