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28-2010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4.6 钢管内钢筋骨架

主控项目

4.6.1 钢管内钢筋骨架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卡尺测量、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检査进场复测报告。

4.6.2 钢筋加工、钢筋骨架成形和安装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一工作班同一类加工形式的钢筋抽查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査、尺量检查。

4.6.3 受力钢筋的位置、锚固长度及与管壁之间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4.6.4 钢筋骨架尺寸和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4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批构件抽查10%,且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见表4.6.4。

条文说明

主控项目

4.6.1 本条对管内钢筋骨架中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提出控制要求。

4.6.2 本条对钢筋的加工质量提出要求。除了箍筋宜釆用螺旋箍筋(圆形时),其余与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相同。

4.6.3 本条对钢筋骨架受力钢筋的位置、锚固长度、与管壁之间的间距提出要求。其接头面积的比例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头宜采用机械连接、焊接连接,接头应抽样进行力学试验,达到设计要求。钢筋骨架安装应保证骨架本身及骨架与钢管间位置的正确。重要的是与钢管壁的距离,除了检査垫块的放置情况外,还在允许偏差表中规定其允许偏差为+5mm,-10mm,以方便控制钢筋骨架与钢管壁的相对位置。

一般项目

4.6.4 本条规定钢筋骨架加工的要求,列出了加工尺寸及钢筋骨架安装允许偏差表。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