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 GB50819-2013
5.1 交接桩
5.1.1 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并进行现场交桩。交接桩应至少包括测量桩、控制桩、水平转角桩等,并出具交桩设计资料。
5.1.2 接桩前应准备好木桩、白石灰、皮尺、记录笔、油漆等,并做好交接桩记录。
5.1.3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线路平面图、纵断面图进行复查,丢失的桩应补齐。
条文说明
5.1.1 管道线路的走向是由设计单位确定,因此交桩应由设计人员到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交底。相关桩的坐标资料需核实无误。
5.1.3 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资料进行复查,可避免沿线的桩位标识丢失,这是借鉴施工单位多年实践经验做的规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