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废水治理设计规范 GB5013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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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镀铜废水

7.3.1  用电解法回收铜时,一级回收槽内废水中铜离子浓度宜控制在500mg/L~2000mg/L。

7.3.2  酸性镀铜废水用电解法回收铜时,可采用图7.3.2的基本工艺流程。

图7.3.2  电解法回收铜的基本工艺流程

7.3.3  当清洗槽排水铜离子浓度超过排放标准时,应采用化学法处理,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4节的规定。

7.3.4  用电解法处理氰化镀铜废水时,可采用本规范第7.2.2条的规定,并应符合本规范第7.2.3条的规定。

7.3.5  电解槽宜采用无隔膜、单极性平板电极电解槽。电解槽的电源应采用直流电源。电解槽和电源设备应可靠接地。

7.3.6  电解槽的阳极材料宜采用不溶性材质,阴极材料可采用不锈钢板或铜板,并宜设置2套。

7.3.7  电解设备的选择宜根据每小时镀件带出槽液铜离子量确定。铜离子的带出量可按下式计算:

d=CoAdA/1000         (7.3.7)

式中:d——铜离子带出量(g/h);

          Co——镀液含有铜离子的浓度(g/L);

          A——单位时间的镀件表面积(dm2/h);

          dA——镀件单位表面带㈩液量(mL/dm2)。可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7.3.8  电解槽阴极析出铜量可按下式计算,并应大于每小时镀件带出槽液铜离子量的1.3倍:

Mχ=IKη         (7.3.8)

式中:Mχ——电解设备阴极析出铜量(g/h);

           I一采用电流值(A);

           K——铜的电化当量,K=1.185g/(A·h);

           η——阴极电流效率,按镀液成分和设备给出值选择,酸性镀铜时宜为60%~80%,氰化镀铜时宜为30%~40%。

7.3,9  电解槽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条文说明

7.3.1  本条规定了电解回收铜的经济浓度范围。

7.3.6  阳极一般采用不溶性材料,如钛网涂二氧化铅、钛网涂二氧化钌、铅锑合金(含Sb5%)、石墨等。   

    阴极一般采用不锈钢,以便于从极板上剥取铜箔回收。

    为便于阴极板沉积铜后的互换,阴极与电源线宜采用易于拆装的插接式联接。阴极板应设2套,便于更换。

7.3.7~7.3.9  随着专业化水处理公司的发展,电解槽基本已由专业化公司制造,因此将设备设计的参数放到本规范附录C中。条文主要规定了选用设备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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