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422-2017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2 施工准备

6.2.1 预应力混凝土路面面板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设计文件、资料应齐全。

6.2.2 预应力混凝土路面面板施工前,其路基、垫层、基层及下封层的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或《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的有关规定。

6.2.3 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进场验收;预应力混凝土路面面板施工前,应检查材料储量、性能,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2.4 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不应有死弯;当有死弯时必须切断。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的每根钢丝严禁有接头。

条文说明

6.2.1 技术交底是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部门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6.2.2 根据我国多年的施工实践,因路基的不稳定、不均匀沉降造成的断板、沉陷破坏占相当大的比例。因此预应力混凝土路面的路基应稳定、密实、匀质。路基的稳固性等要求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30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的相关规定。垫层、基层的具体施工要求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的有关要求及说明。

6.2.3 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是有足够的符合路用品质的原材料。在开工之前应对原材料进行相关的检查。原材料进场应称量过磅,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进场。对进场的原材料要做好登记、储存和签发管理。原材料的检验项目、批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施工的设备机具也应进行全面的检査。开工前需保证设备机具的到位,对于设备易损部件应有适量的储备。对以上的检查工作形成报表备案后,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提出开工报告。待建设单位和监理对开工报告审批后,进行预应力混凝土路面的施工。

6.2.4 在施工中如果形成死弯,由于其变形程度较大,有较高的残余应力,将导致材料脆化,在张拉过程中该处易发生脆断,故应将它切除。此外,由于高碳钢的可焊性差,在生产过程拉拔中及拉拔后的焊接接头质量不能保证,而采用机械连接接头体积又太大,不能满足张拉要求,故要求成型中的每根钢丝应该是通长的,只允许保留生产工艺拉拔前的焊接接头,接头距离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