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7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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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钢材及焊接材料

4.3.1  砌体结构加固用的钢筋,其品种、性能和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HRB335级和HRBF335级的热轧或冷轧带肋钢筋;也可采用HPB300级的热轧光圆钢筋。

    2  钢筋的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 2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的有关规定。

    3  钢筋的性能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采用。

    4  不得使用无出厂合格证、无标志或未经进场检验的钢筋以及再生钢筋。

    注:若条件许可,抗震设防区砌体结构加固用的钢筋宜优先选用热轧带肋钢筋。

4.3.2  砌体结构加固用的钢筋网,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 1499. 3的有关规定;其性能设计值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14的有关规定采用。

4.3.3  砌体结构加固用的钢板、型钢、扁钢和钢管,其品种、质量和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Q235(3号钢)或Q345(16Mn钢)钢材;对重要结构的焊接构件,若采用Q235级钢,应选用Q235-B级钢。

    2  钢材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的有关规定。

    3  钢材的性能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有关规定采用。

    4  不得使用无出厂合格证、无标志或未经进场检验的钢材。

4.3.4  当砌体结构锚固件和拉结件采用后锚固的植筋时,应使用热轧带肋钢筋,不得使用光圆钢筋。植筋用的钢筋,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3.1条的规定。

4.3.5  当锚固件为钢螺杆时,应采用全螺纹的螺杆,不得采用锚入部位无螺纹的螺杆。螺杆的钢材等级应为Q235级;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的有关规定。

4.3.6  砌体结构采用的锚栓应为砌体专用的碳素钢锚栓。碳素钢砌体锚栓的钢材抗拉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3.6的规定。

4.3.7  砌体结构加固用的焊接材料,其型号和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条型号应与被焊接钢材的强度相适应。

    2  焊条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 5117和《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的有关规定。

    3  焊接工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或《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的有关规定。

    4  焊缝连接的设计原则及计算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4.3.1~4.3.5  本规范对结构加固用钢材的选择,主要基于以下三点的考虑:

    1  在二次受力条件下,具有较高的强度利用率,能较充分地发挥被加固构件新增部分的材料潜力;

    2  具有良好的可焊性,在钢筋、钢板和型钢之间焊接的可靠性能得到保证;

    3  高强钢材仅推荐用于预应力加固及锚栓连接。

4.3.6  砌体结构、构件是以砂浆砌筑块材而成,其整体性远不如混凝土,一般锚栓嵌入其中起不到应有的锚固作用。因此,必须采用按其材性和构造专门设计的锚栓。与此同时,其锚栓原材料的性能等级,也不是越高越好,而是有其适宜的选材范围。为此,从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中选择了4. 8和5.8两个性能等级的碳素钢作为砌体专门锚栓的用钢,并相应给出了其性能指标。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3.7  工程上有关焊接信息的反馈情况表明,在砌体结构加固工程中,一般对钢筋焊接较为熟悉,提出的问题很少;而对钢板、扁钢、角钢等的焊接,仍有很多设计人员对现行钢结构设计规范理解不深,以致在施工图中,对焊缝质量所提出的要求,往往与施工人员有争执。但应指出的是: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已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因此,在砌体结构加固设计中,当涉及角钢、钢板焊接问题时,应先熟悉该规范第7. 1.1条的规定以及该条的条文说明,将有助于做好钢材焊缝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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