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7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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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砌体裂缝修补材料

4.8.1  砌体裂缝修补胶(注射剂)的安全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8.1的规定。

4.8.2  砌体裂缝修补用水泥基注浆料的安全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8.2的规定。

4.8.3  砌体裂缝修补用改性环氧类注浆料浆液和固化物的安全性能指标应分别符合表4.8.3-1和表4.8.3-2的规定。

条文说明

4.8.1、4.8.3  砌体裂缝修补胶的应用效果,取决于其工艺性能和低黏度胶液的可灌注性以及其完全固化后所能达到的粘结强度。若裂缝的修补目的只是为了封闭,可仅做外观质量检验;但若裂缝的修补有补强、恢复构件整体性或防渗的要求,则应按现行检验标准取芯样做劈裂抗拉强度试验,并要求其破坏面不在粘合裂缝的界面上,但这在砌体构件中,不一定都能做到。在竖向灰缝质量很差的情况下,只能达到基本上恢复部分整体性的要求。

4.8.2  注浆修补裂缝,主要是为了恢复构件的整体性,并消除其渗漏的隐患。因此,应通过各种探测手段对混凝土灌浆前的内部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本条的规定只是供现场复验注浆料的性能和质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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