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 GB50819-201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12.1 一般规定

12.1.1  沟下组焊的管道在布管前应对管沟进行验收;当沟上组焊管道时,防腐保温补口合格完成后,下沟回填时间不宜超过一个月。一个作业(机组)施工段,沟上放置管道的连续长度不宜超过10km。

12.1.2  在下沟前,应复查管沟深度,沟内不得有塌方、石块、积水、冰雪等有损防腐层的异物。石方或戈壁段的管沟,应预先在沟底垫200mm厚细土。石方段细土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10mm,戈壁段细土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20mm,山区石方段管沟宜用袋装土做垫层。

12.1.13  在管道下沟前,管道防腐层应使用电火花检漏仪检查,如有破损或针孔应及时修补。检测电压应符合设计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2.1.1  本条根据管道防腐层的紫外线老化试验时间要求,结合沟上组焊施工实践经验制定。

12.1.2  本条引自《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技术规范》SY/T 0422-2010第13.1.2条。

12.1.3  漏点过多说明原管道外防腐层质量或管线施工过程中对防腐层的保护存在问题。在检漏过程中,沿管线上方巡查,发现异常后作出标记,检漏完毕后在标记处重新挖开管沟,露出管道,用电火花检漏仪确定漏点位置并进行补伤,补伤完毕经电火花检测合格后回填管沟。检测电压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GB/T 23257等标准对补伤后检漏电压的规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