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950-201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for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of manufacturing equipments on optical cable plant

GB 50950-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0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950-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3.3(3)、4.5.11(3、4)、5.1.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1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编制组根据对我国光缆生产厂的光缆生产设备安装工程的基本要求、单机调试及质量验收要求等调研成果,以及设备使用单位、设备生产单位及设备安装单位对光缆生产设备安装技术多年来积累的相关经验,并参照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规范送审稿并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及试运行、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所(安徽省淮南市国庆中路369号,邮政编码:232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所

    参编单位:通光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富通集团公司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锦华  杨可贵  谢鸿志  朱劲松  杜宝强 潘劲松  季忠  王大炜  黄杰  张立永 蒋玉梅

    主要审查人:郑秉孝  薛长立  徐军  魏晓东  王开源 林涛  李国安  黄平  胡东升

条文说明

    《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950-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1日以第209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按照实用性、先进性、合理性、科学性、协调性原则及立足自身特点、考虑全面、突出重点原则制订。

    本规范制订过程分为启动阶段、征求意见阶段、送审阶段和报批阶段,编制组在各阶段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启动阶段:起草了编写大纲及规范的草案稿并召开了启动会,启动会审定了编写大纲。编写大纲规定了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和框架结构,制订总体编制工作进度安排和分工合作等。规范的草案稿包含了规范的主要内容和框架结构。 

    征求意见阶段:根据编写大纲的要求,在前期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分析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起草了征求意见稿。之后,按信电定字[2011]23号文件要求进行了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及相关单位定向征求意见。再后,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汇总处理,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送审稿初稿并组织召开了送审稿初稿讨论会。

    送审阶段:送审稿初稿讨论会后,根据会议意见和建议,对送审稿初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形成了送审稿。送审稿形成后,按工信规简函[2011]382号《关于召开<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审查会的通知》的要求,提交审查会进行了审查。审查会于2011年11月21日在长春市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以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所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参加审查会的有14个单位的16名专家和代表。与会专家和代表对规范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对规范的内容逐条地进行了审查。审查会专家认为本规范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一致通过了本规范的审查。

    报批阶段:审查会后,编制组根据审查会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规范送审稿进行了修改,最终形成了报批稿。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电子行业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设计、生产、研究、施工等单位的意见。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