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field equipment,industrial pipe weld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GB 50683-2011
主编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行日期:2012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39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683-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7]126号)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会同各行业有关单位在《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的基础上重新编制,名称定为《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焊前准备、焊接、焊后热处理、焊缝质量检验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负责日常管理,由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槐安东路28号仁和商务1-1-1107室,邮政编码:05002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电力建设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总公司
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
阿美科工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北京燕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
主要起草人:夏节文 关一卓 赵喜平 卢立香 任永宁 王丽鹃 朴东光 邵刚 张勇 孙忠亮 杨惠 段斌 杨雷 芦天 颜祖清
主要审查人:吉章红 戈兆文 纪方奇 王明涛 李晓松 袁转东 李志远 郭军 乔亚霞 石学军 张西民 周武强 蒋桂英 李晓琼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83-2011,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1年3月18日以第939号公告批准发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将工业施工安装工程建设标准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分为两部分来进行编制的指示精神,将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中有关质量验收的条款分离出来,故本规范名称定为《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与本规范相应的施工规范是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焊接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引进工程项目的相关方法、措施,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等进行编制。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