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field equipment,industrial pipe welding engineering
GB 50236-2011
主编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4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36-2011,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7)126号)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在《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的基础上进行修编,修订后名称更改为《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3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技能评定、碳素钢及合金钢的焊接、铝及铝合金的焊接、铜及铜合金的焊接、钛及钛合金的焊接、镍及镍合金的焊接、锆及锆合金的焊接、焊接检验及焊接工程交接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修改了适用范围,增加了钛合金(低合金钛)、锆及锆合金等金属材料和气电立焊、螺柱焊等焊接方法。
2.删除了不适用范围。
3.增加了术语一章。
4.补充了焊接材料的检验、保管和使用等相关规定。
5.依据现行相关标准,修改和调整了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技能评定的内容。
6.增补了碳素钢及合金钢的气电立焊、螺柱焊、双相钢焊接等焊接新技术、新工艺及质量要求。修改了焊前预热及焊后热处理工艺条件的规定。
7.增补了黄铜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的工艺要求。
8.增加了钛及钛合金设备的焊接工艺及质量要求。
9.增加了镍及镍合金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及埋弧焊、镍及镍合金设备的焊接工艺和质量要求。
10.增加了锆及锆合金管道的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的焊接工艺和质量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负责日常管理,由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槐安东路28号仁和商务1-1-1107室,邮政编码:05002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电力建设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总公司
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十—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
阿美科工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北京燕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
主要起草人:夏节文 关一卓 赵喜平 卢立香 任永宁 王丽鹃 朴东光 邵刚 张勇 孙忠亮 杨惠 段斌 杨雷 芦天 颜祖清
主要审查人:吉章红 戈兆文 纪方奇 王明涛 李晓松 袁转东 李志远 郭军 乔亚霞 石学军 张西民 周武强 蒋桂英 李晓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36-2011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2011,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2月18日以第942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参编单位是哈尔滨焊接研究所、原化工部管理干部学院、原化工部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公司、原电力部安徽省第二建设公司、中国石化总公司燕山石化建设公司。主要起草人是鲁爱琴、张正先、宋胜英、程训义、夏节文、梁永利、涂乃明、田淑珍、廖传庆。
本规范依据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要求“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原则进行修订。据此,修编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焊接工程施工的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
按“验评分离”原则修订后,本规范更名为《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本规范修改的主要技术内容已在前言中表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修编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