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 GB5120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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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电能质量检测

10.3.1  当公共电网电能质量问题会严重干扰特定用户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时,应进行电能质量检测。

10.3.2  公共电网电能质量检测项目宜包括供电系统频率、电压幅值、电压暂降、电压中断、谐波电流、谐波电压等对建筑电气设备影响较大的技术指标。

10.3.3  公共电网电能质量检测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能质量测量方法》GB/T 17626.30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频率读数应每10s刷新一次;当需重复测试时,测量的10s时间段之间不应重叠;基波分量频率输出是10s时间间隔内,整数个周期数与该整数个周期所累计持续时间的比值;

    2  电压幅值应取10个连续周波内的均方根值(rms值,包括谐波、间谐波和电网载波信号);当需重复测试时,相邻的10个周波之间不应重叠;

    3  电压暂降监测指标应包括幅值、持续时间和相位跳变等参数;

    4  电压中断监测指标应包括起始时间、结束时间和持续时间等参数;

    5  谐波电流与谐波电压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625.1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0.3.3  进行频率测试之前,应对信号中的谐波和间谐波进行衰减,最大限度减少由于多个过零点带来的影响。测量的时间间隔之间应没有重叠。对于和10s时间信号重叠的个别周期应予剔除。每个10s时间间隔应从10s计时处开始。

    电压暂降的开始时间应为记录启动暂降事件通道的Urms的开始时间,电压暂降的终止时间应为记录暂降过程结束的Urms结束时间,Urms由阈值和迟滞电压之和确定。对于单相系统,当电压Urms降低到暂降阈值以下时,记作电压暂降的开始;当电压Urms上升到大于或等于暂降阈值与迟滞电压之和时,记作电压暂降的结束。对于多相系统,当一个或多个通道的Urms电压降低到暂降阈值以下时,记作电压暂降的开始。当所有测量通道的Urms电压上升到大于或等于暂降阈值与迟滞电压之和时,记作电压暂降的结束。

    在单相系统中,电压中断定义为当Urms电压下降到低于中断阈值时,记作电压中断的起始;当Urms电压上升到大于或等于中断阈值与迟滞电压之和时,记作电压中断的结束。在多相系统中,当电压中断定义为所有通道的Urms电压都下降到中断阈值以下时,记作电压中断的起始;当任一通道的Urms电压上升到大于或等于中断阈值与迟滞电压之和时,记作电压中断的结束。电压中断的持续时间是指从电压中断起始到结束的时间段。

    谐波发射测量设备应按相关国标的要求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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