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一般规定
4.1.1 地脚螺栓、垫铁和灌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4.1.2 由立柱、水平环梁构成的架空基础,垫铁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垫铁应放置于立柱顶面中心位置,在环梁上应均匀分布。
2 垫铁组应位于设备底座立筋下方,并应对称布置。
4.1.3 设备机架和组合件组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合面应均匀接触,局部间隙应采用0.10mm塞尺检查,插入深度大于15mm间隙累计长度不应超过接合面外缘边长的20%。
2 各部件连接螺栓的螺母端面与机架、底座、横梁、轴承座等的接触应均匀,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05mm。
3 凸台或定位键与底座机架、横梁等接触应均匀,与定位孔、穴应对准插入,不得强行装配。
4.1.4 设备、容器安装的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横向中心线安装允许偏差为±10mm。
2 标高允许偏差为mm。
4.1.5 运转机械安装的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横向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允许偏差为±2mm。
2 标高允许偏差为±1mm。
4.1.6 整体就位的卧式容器安装水平度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轴)向不应大于1‰。
2 横(径)向不应大于2‰。
4.1.7 整体就位的立式容器安装铅垂度偏差不应大于2‰。
4.1.1、4.1.2 提出设备就位时对垫铁的具体要求。由于受到国内设备的精度及结构形式等因素的限制,垫铁仍起重要作用,安装时应严格执行。
4.1.3 对结合面的接触,各部件的连接,也涉及机加工零件的质量问题。如果超差过多,应考虑再加工,由设备制造部门返修或更换。安装中,有条件时可进行适当的修理、调整,使达到接触良好,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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