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规范 GB50882-201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4.7 蒸发器

4.7.1  设备应配套进入安装现场,经检查、核对、验收,确认设备接管方位符合设计图纸与工艺要求后,再进行安装。

4.7.2  设备基础应做相关尺寸验收。

4.7.3  解体进场的蒸发室、加热室就位固定后,应进行上、下封头预组装,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胀管及接管法兰的焊接。

4.7.4  加热室胀管后应进行设备单体水压试验。应在壳程试验合格后再进行管程的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4.7.5  胀管施工应符合设计图纸和现行国家标准《管壳式换热器》GB 151的有关规定。

4.7.6  设备主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心线允许偏差为±5mm。

    2  铅垂度偏差不应大于1‰,且不应大于10mm。

    3  标高允许偏差为±15mm。

    4  蒸发室与加热室的偏差方向应一致。

条文说明

4.7.1~4.7.6  蒸发器设备一般为解体进场安装,因此本节仅提出其主要安装要求,在执行时应同时遵循本规范第4.1节的要求。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