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power conversion equipment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 50255-2014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4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20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55-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5-9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月29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5-96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电力变流设备的安装、冷却系统的安装、电力变流设备的试验、工程交接验收。
与原规范相比较,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调整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2.增加了术语、基本规定两章,并调整原章节次序;
3.对电力变流设备的安装提出新的要求,并作了明确规定;
4.对冷却系统的安装分类别提出新的要求,并作了明确规定;
5.对电力变流设备的试验项目作了调整。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邮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号,邮编:10076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江苏省送变电公司
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建设分公司
参加单位: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龚祖春 姚卫星 徐 军 王 微 张 诚 刘世华 田 晓 荆 津
主要审查人:刘文鑫 赵殿林 陈发宇 张鞍生 冷明全 丁小松 王 敏 何冠恒 杨佐琴 潘广锋 翟大海 许建军 尹志民
修订说明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5-2014,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29日以第320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5-96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研究所(现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是电力工业部水电第十二工程局、冶金工业部第三冶金建设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姚耕、高达勇、陈玉满、马长瀛。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电力变流设备的安装、冷却系统的安装、电力变流设备的试验、工程交接验收。
2009年7月28日在宜昌召开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规范修订大纲、修订计划及起草分工。2010年9月在西安再次召开规范编写组工作会,对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进行了调研,同时对规范初稿做了进一步讨论修改。2011年4月1日将征求意见稿发全国各有关设计、制造、施工、监理、生产运行等企业征求意见。2011年8月编写组在广州对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研发、制造、试验等部门进行了调研,了解当前变流设备的新技术、新工艺,与企业技术人员针对电力变流设备产品特性、安装注意事项以及安装后试验项目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同时邀请部分专家对送审稿初稿进行逐条讨论审核,提出修改意见。本规范的技术指标先进、合理,能够对电力变流设备的施工及验收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
为了方便广大设计、生产、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