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规范 GB5088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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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单机试运转

Ⅰ  石灰炉

8.2.1  石灰炉设备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轴承及转动部分应无异常噪声及撞击声。

    2  冷却、润滑系统及其他主要部位的温度、压力等各项参数值应稳定在规定范围内。

    3  冷却、润滑系统应畅通,并应无泄漏。

    4  单机试运转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机空运转2h。

        2)炉顶、炉底设备运行2h。

        3)上料卷扬全程往返5次。

Ⅱ  搅拌装置

8.2.2  搅拌装置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试运转8h。

    2  各紧固件、联结件不得松动。

    3  整个搅拌系统应运转平稳。

Ⅲ  强制循环泵

8.2.3  强制循环泵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车程序、方法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2  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行中,无异常振动和杂音。

        2)电动机电流不超过额定数值。

        3)轴密封和其他密封部位,泄漏不超过设计文件要求。

        4)各连接部位的紧固件不得松动。

Ⅳ  管壳式换热器

8.2.4  管壳式换热器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车前应查阅图纸有无特殊要求和说明,以及铭牌有无特殊标志。

    2  试车前应清洗整个系统,并应在入口接管处设置过滤网。

    3  系统中无旁路时,试车时应增设临时旁路。

    4  应开启放气口。

    5  当介质为蒸汽时,开车前应排空残液;有腐蚀性的介质时,停车后应将残存介质排净。

    6  开车或停车过程中,应缓慢升温和降温。

Ⅴ  回转窑

8.2.5  回转窑及冷却机筑炉前的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调节螺栓应作出初始位置标记。

    2  通电运转前应人工盘动电动机带动小齿轮旋转一周,并应确认无误后再启动。

    3  托轮轴颈采用自带油勺浇油润滑方式时,盘窑或转窑前,应先往轴颈人工浇油。

    4  主、辅电动机应分别空转1h。

    5  主、辅电动机应分别带动主、辅减速机运转2h。

    6  辅电动机带动窑或冷却机转动一圈至一圈半,最长连续运转时间不宜超过30min。

    7  连续运转时间应为24h。

    8  主电动机为调速电动机时,调速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速电动机应由低速至高速逐挡增加转速,每挡增加转速不应超过100r/min,每挡转速的运转时间不应大于10min,确认无异常后,可继续逐挡增速至正常转速。

        2)在设计转速范围内,按平均转速运转不应少于16h,按最高转速运转2h。

        3)按电动机最大额定转速试运转10min。

8.2.6  筑炉后的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接触式密封装置不得与转动部件相碰。

    2  筑炉后试运转时间应为72h。

    3  托轮轴承应润滑正常,温升不得高于35℃,最高温度不应高于60℃。

    4  各传动部分在运行中,应无异常振动、噪声和发热现象。

    5  液压、润滑和冷却系统管道工作应正常,并应无渗漏现象。

8.2.7  托轮装置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工作应在筒体转动中逐步进行,每次调整应只允许旋转顶丝30°~60°。

    2  经调整后各组托轮歪斜方向应一致,不应出现托轮推力向下的现象。

    3  单个托轮两轴端中心与底座纵向中心线水平距离之差不应大于3mm。

    4  使用液压挡轮时,托轮轴线应与筒体轴线平行。

Ⅵ  稀相流态化焙烧炉

8.2.8  稀相流态化焙烧炉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检查焙烧温度是否恒定。

    2  应调节卸料装置的出料量。

    3  应调整物料在炉内的循环次数。

Ⅶ  板卧式电收尘器

8.2.9  板卧式电收尘器试运行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电场内的同极间距和异极间距应进行全面检查,同极间距安装误差不应超过±10mm,异极间距安装误差不应超过±15mm。

    2  应检查电场内全部要求点焊固定的连接部位是否已进行点焊固定。

    3  应检查壳体的全部焊缝,不应有漏焊、少焊和有焊接缺陷等现象。

    4  应清除收尘极和放电极间、内部走台上、灰斗内、进出气口及分布板、输灰装置和锁风装置等处的全部杂物。

    5  应清除箱型梁内的杂物,并检查高压导线的连接,电加热器及温控器的接线是否准确、可靠,接线处是否远离高压导线400mm以上,同时应检查全部的绝缘材料是否清洁、干燥、完好。

    6  应检查全部的密封垫及密封材料是否安装完整、准确,并应检查人孔门的关闭及密封情况是否良好。

    7  应检查灰斗阻流板和气体分布板的人孔门是否正确安装并已进行紧固。

    8  应检查所有减速电机是否均已加注润滑油或润滑脂,以及电源接线是否准确、可靠,应检查全部电机的绝缘电阻是否在说明书要求的范围内,应检查振打传动装置和振打锤轴、对轮、挡圈等全部振打装置的紧固螺栓是否全部拧紧,对BS930型还应检查振打轴承座内是否已加润滑脂,同时应检查振打轴承盖是否安装好。

    9  应检查高、低压电控柜,高压硅整流变压器的接线是否准确、可靠,应检查变压器内的油位是否正常,保护及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应检查高压电缆和电缆终端盒是否安装可靠,是否有漏油现象。应检查高压隔离开关是否接触良好,切换是否灵活。

    10  应检查全部的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是否准确、可靠,接地电阻是否在2Ω以内。

    11  应根据发运单和安装资料检查安装是否有安装漏项。

8.2.10  当本规范第8.2.9条的所有检查工作进行完毕并确认完好后,应进行空载试运行。空载试运行时,应检查电收尘器及电气、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并应进行必要的调试。

8.2.11  电收尘器的负载试运行时,应检查电收尘器及电气、机械设备在工况条件下的运行性能,并应进行必要的调试。

Ⅷ  板式输送机

8.2.12  板式输送机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润滑点均应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

    2  输送机周围及通道应清理完毕。

    3  手动盘车一周应无卡滞现象。

    4  电机的转动方向与输送机运转方向应一致。

8.2.13  板式输送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负荷试车应合格。

    2  应进行必要的试车物料准备。

    3  输送机上、下游应畅通。

    4  联锁试验应合格。

Ⅸ  链式输送机

8.2.14  链式输送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清洗各润滑点。

    2  应按说明书要求或根据加油清单加入定量的润滑或液压油。

    3  应检查链式输送机机壳内部是否有遗留的杂物,是否有干涉,以及螺栓连接部位是否紧固。

    4  应检查链式输送机链板松紧度是否合适。

8.2.15  板式输送机试运转时,应确定点击转向,然后空载运转8h,轴承温升不得超过45℃。

Ⅹ  埋刮板机

8.2.16  埋刮板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埋刮板输送机安装完毕后,应进一步检查各部件安装是否正确,各螺栓是否牢固,各润滑系统油量是否充足,然后进行空载实验。

    2  开始时应断续点动,并应开、停试运转。应先检查上、下机头运转方向是否正确;然后再开、停试运行,并应检查各部有无卡刮现象。当刮板链转过1个~2个循环后,应检查刮板链各部连接是否正确,并应补充缺少的刮板;然后空运转10min~15min,再进一步检查各部情况,必要时应再紧一次刮板链。

    3  空运转确认没有问题后,进行负荷运转。在运转一班后,应将全部螺栓螺母重新紧固一次,然后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交付使用。

Ⅺ  螺旋输送机

8.2.17  螺旋输送机应按下列步骤进行试运转: 

    1  按说明书规定要求加润滑油。

    2  用手盘车,螺旋体转动应平稳、灵活,无卡住现象。

    3  螺旋输送机空负荷连续试运转,时间应大于等于2h,其轴承温升不得大于40℃,空负荷试运转时,应无异常现象。

    4  负荷试运转,卸料应正常,应无明显的阻料现象。

Ⅻ  多功能起重机

8.2.18  试运转前,检测起重机各有关部位间的绝缘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8.2.19  试运转时应检查起重机控制操作部位安全系统的可靠性,应按低、中、高速分别沿轨道全程各运行3次,不得有啃轨现象。挡轮应运转灵活,终端行程开关动作应准确、可靠,刹车装置应灵敏可靠。

8.2.20  料斗小车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沿轨道全程运行3次,不得有啃轨现象;高、低速区段应运转灵活、过渡平缓,且停车应准确。

    2  覆盖氧化铝加料的双挡板操作系统的连锁应准确,两挡板动作应协调。

    3  驾驶室回转角度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4  气动振锤式打壳头的行程应满足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5  阳极更换装置应满足其最大升降行程的要求。

    6  空调装置应能进行冷气流量调节,并应满足驾驶室内温度为20℃~22℃的要求。

    7  料斗小车的承接料口应与供料部下料溜槽的下料口准确定位。

8.2.21  主、辅卷扬机的上限位开关和超上限位开关,安装位置应准确,停车应准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8.2.22  空压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压机启动前应把残留空气排除,应恢复到大气常压,并不得反方向运转。

    2  应掌握控制油位的变化,应加油至油位计的刻度线上,应启动空压机20s后停车,应待20s后检查油位情况,宜向空压机里添加少量油,再启动空压机20s后,检查油位稳定情况,重复启动、停车、检查过程,直至空压机正常运行。

8.2.23  液压计调试时,液压秤的称量误差不应大于2‰。

ⅩⅢ  热媒加热炉

8.2.24  热媒加热炉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运行16h。

    2  导热油冷循环时应无渗漏。

    3  各转动部件应无异常振动和噪声。

ⅩⅣ  沥青熔化器

8.2.25  沥青熔化器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热盘管的水压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槽体充水至最高操作液位应保持48h,壁板和底部应无渗漏及变形。

    3  槽体充水试验时,底板的严密性、壁板及槽顶的屈度、稳定性、基础的沉降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ⅩⅤ  空心螺旋预热器

8.2.26  空心螺旋预热器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运转2h。

    2  螺旋轴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应平稳、灵活,应无摩擦和卡阻。

    3  试运行中设备内应无水、气、油渗漏,各导热油管道接口应严密。

ⅩⅥ  混捏机

8.2.27  混捏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运行2h。

    2  各转动部件运转应平稳,应无卡阻现象,制动和安全联锁动作应正确、灵敏、可靠。

    3  刀轴运转中,不应碰撞机体任何部位。

    4  设备的配套信号、指示器和介质压力应符合技术文件规定。

    5  润滑、液压连接处及密封处应无泄漏。

ⅩⅦ  冷却螺旋机

8.2.28  冷却螺旋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运行2h。

    2  螺旋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应平稳、灵活、无摩擦和卡阻。

    3  试运转中设备内应无水、气、油的渗漏,各导热油管接口应严密。

ⅩⅧ   挤压成型机

8.2.29  挤压成型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运行4h,各运转部件应平稳,应无异常振动和噪声。

    2  安全阀动作试验不应少于3次,应灵敏可靠,其开启压力不应大于额定压力的1.1倍。

    3  坯料送进装置、制品送出装置、移动工作台的主油缸、侧油缸、推料油缸,以及其他附属装置的动作,均应协调、准确、可靠。

    4  操作装置和手动控制机械的操纵应灵敏、正确、可靠。

ⅩⅨ  振动成型机

8.2.30  振动成型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无负荷连续运行不应少于8h,各运转部件应平稳,并应无异常振动和噪声。

    2  称量漏斗内壁、模套内壁和重锤底面的余热温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  振动给料机动作应灵活、到位、称量准确。

    4  工作台应运转平稳、到位准确,重锤安全爪应动作准确、可靠。

    5  振动台的激振力、激振频率和振动时间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  转动部件轴承振动值和轴的窜动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7  各种仪表、信号、联锁应灵敏、准确、可靠。

    8  往复运动部件的引程、限位,在整个行程上,其运动应平稳、无振动、爬行、停滞现象,换向时应无不正常声响。

    9  润滑、液压、气动等各辅助系统工作应正常、准确、可靠、无泄漏。

ⅩⅩ  编组机组/清理机组

8.2.31  编组机组/清理机组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无负荷运转时,应用木炭块模型连续运行4h,模型运行10次以上。

    2  设备各转动部件应运行平稳,并应无异常和噪声。

    3  模型运行中翻转应平稳,位置应准确、可靠。

    4  液压系统的油温、油压、流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5  推杆动作应平稳、准确,各液压缸油路接点应无渗漏。

    6  各部件接近开关、光电开关应可靠动作,其表示的状态应正确无误。

ⅩⅪ  焙烧多功能起重机

8.2.32  焙烧多功能起重机静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下挠度和上拱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2  车轮与轨道顶面应接触良好。

    3  主梁与端梁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4  钢丝绳在绳槽中的缠绕位置应正确。

    5  制动器工作应正常。

8.2.33  焙烧多功能起重机无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运行30min,大、小车全行程内往返10次以上。

    2  操作机构的操作方向与起重机构运行方向应一致。

    3  大、小车运行全程应平稳、无卡轨。

    4  各限位开关及安全装置动作应准确、可靠。

    5  提升夹具应全程往返运行10次以上,全程上升、下降时动作应平稳,其位置和动作应可靠。

    6  吸、卸料机构应运行10次以上,全程上、下滑动应灵活,位置和动作应可靠、准确。

    7  电控联锁装置应灵敏,动作应可靠。

ⅩⅫ   堆垛起重机

8.2.34  堆垛起重机静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下挠度和上拱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2  车轮与轨道顶面应接触良好。

    3  主梁与端梁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4  钢丝绳在绳槽中的缠绕位置应正确。

    5  制动器工作应正常。

8.2.35  堆垛起重机无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运行不少于30min,大车应全程内往返运行10次以上。

    2  操作机构的操作方向与起重机运行方向应一致。

    3  各限位开关及安全装置动作应准确、可靠。

    4  压缩空气、润滑系统运行应正常,应无泄漏。

    5  提升夹具和电动葫芦应全程往返运行10次以上,动作应平稳,制动应可靠。

    6  电动联锁装置动作应灵敏、可靠。

ⅩⅩⅢ  悬链式输送机

8.2.36  悬链式输送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运行8h,应全程循环运转10次以上;

    2  悬链和支承吊杆和小车在循环运行中应平稳,不应抖动和倒滑。

    3  各转动部件运行应平稳,应无异常振动和响声。

    4  牵引链条与驱动拨爪啮合应良好,牵引链条运行时应无卡阻。

ⅩⅩⅣ  电解质清理机

8.2.37  电解质清理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运行4h,不应少于3个循环。

    2  设备各转动部件运行应平稳,动作应灵敏、可靠、准确、安全,应无异常振动和杂音。

ⅩⅩⅤ  残极压脱机

8.2.38  残极压脱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试运行4h,不应少于5个循环。

    2  应在模拟负荷状态下,联动完成14次有效操作规程动作,其钢爪夹住、错位挤压、残极脱离等动作应连续、准确、可靠。

    3  液压系统的温度、压力、流量参数值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4  液压缸油路各接口、管路应无泄漏。

ⅩⅩⅥ  铁环压脱机

8.2.39  铁环压脱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运行4h,循环工作5次。

    2  各转动部件应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和杂音。

    3  合钳、冲头顶升、冲头退回应协调、位置准确。

    4  液压系统油压、油温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ⅩⅩⅦ  铝导杆矫直机

8.2.40  铝导杆矫直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运行4h,导杆全行程应往返10次以上。

    2  各转运部件应运行平稳,不应有异常振动和杂音。

    3  各运动部件运作应灵活、可靠、准确。

ⅩⅩⅧ  工频感应炉

8.2.41  工频感应炉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运转2h,炉体应倾翻10次以上。

    2  液压设备各密封件、管接头应无泄漏。

    3  温度继电器工作温度应在55℃以下。

    4  水压继电器工作压力应为0.2MPa~0.3MPa。

    5  各转动部件运行应平稳、可靠,不得有异常响动和噪声。

    6  炉盖开启、关闭和转动应灵活。

    7  炉体倾翻95°时限位开关工作应正确可靠;倾炉角速度应限制在2°/s~4°/s范围。

ⅩⅩⅨ  步进式浇铸机

8.2.42  步进式浇铸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运行4h。

    2  设备各转动部件应运行平稳、可靠。

    3  各部件动作和程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ⅩⅩⅩ  电煅炉

8.2.43  电煅炉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煅炉绝缘值不应低于0.5MΩ。

    2  炉衬的干燥时间不应少于72h。

    3  电极夹持器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

    4  各运转机构的运转应平稳、准确、可靠,且应无振动、冲击、卡死现象。

    5  电极夹持器工作应可靠,上、下行程应平稳、位置准确。

ⅩⅩⅩⅠ  残极破碎机

8.2.44  残极破碎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残极破碎机无负荷连续试运转不应少于4h。

    2  运转动作应平稳,衬楹应无松动,且应无异常响声。

ⅩⅩⅩⅡ  液压破碎机

8.2.45  液压破碎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运行3h,保证动作10次以上。

    2  应执行先空载点动后联动运行的原则。

    3  各电器元件、仪表、信号动作应可靠,示值应准确。

    4  液压系统的管路接头、法兰及其他连接处应无泄漏。

    5  各传动部件运转应平稳,不得有异常响声。

ⅩⅩⅩⅢ  炭块带锯机

8.2.46  炭块带锯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无负荷连续试运转1h。

    2  各转动部件应运行平稳,应无异常振动和噪声。

    3  导向柱的位置应正确,平行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4  回转工作台的回转速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5  滑动工作台其前进、后退速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  主、被动带锯轮的平行度及张紧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7  锁紧机构动作应灵活、可靠。

    8  电气、液压、气动、冷却和润滑系统工作应正常、可靠。

条文说明

8.2.5、8.2.6  由于筒体是转动部位之一,对其质量检查也应在运转中进行。如果内衬已施工,不但筒体重量大大增加,而且内衬本身不具有可调量,因而内衬会限制对筒体的调整,这样就要求在内衬施工前,先试运转,检查筒体,但内衬未施工,则窑或冷却机筒体重量就会轻得多,传动负荷大为减少。达不到全面检查的目的,所以试运转要分下列两个阶段进行:

    (1)砌炉前试运转,主要目的是全面检查各配套的辅助系统(如润滑、冷却系统)的质量和包括筒体在内的主机各传动部件的质量,并适当进行综合调整。

    (2)筑炉后试运转,则是对整体质量进行检查。

    由于窑和冷却机形大体重,零部件较多,辅助设备也多,为了避免互相干扰,特规定应逐级试运转。

8.2.7  本条文中的“歪斜”是指在窑或冷却机安装的斜平面上,托轮轴线与窑或冷却机轴线投影不平行。

    本条仅适用于只安装有普通挡轮的窑或冷却机。

8.2.18~8.2.23  这几条是针对专用起重机试运转的注意事项,执行时应参照国家现行相关规范中起重机试运转部分相适用的条款,另外,起重机的空压机试运转时,严禁反方向运转。首先应确认电动机转动方向正确,才允许与空压机联轴器联接,试运转时,应严格按照设备技术文件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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