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钢筋混凝土基础施工
7.2.1 钢筋混凝土基础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7.2.2 用于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2.3 钢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
2 钢筋的布置、连接方式、接头分布、弯钩形式等若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3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表7.2.3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
注: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较大值。
7.2.4 模板及支架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应正确;
2 构造应简单,装拆应简便,模板的刚度和稳定性应能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应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应满足混凝土的浇筑、养护等要求;
3 应严密堵塞模板的缝隙和孔洞;
4 塔架基础、锚固墩出土部分的模板应采取加固措施;
5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不影响结构性能的隔离剂;木模板在浇筑混凝土前应浇水湿润,板内不应有积水;
6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应按设计要求选用模板;
7 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表7.2.4 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
注:轴线位置偏差值是指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取其中的较大值。
7.2.5 无模板基坑混凝土浇筑前应将坑壁周围清理干净,不得有松动岩石、浮土等杂物;有模板基础浇筑混凝土前,应清理干净模板内的杂物。
7.2.6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有关规定分批检验评定。当混凝土中掺用其他矿物掺合料时,其混凝土强度龄期的确定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
7.2.7 塔架基础的位置、外形尺寸及预埋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7的规定。
表7.2.7 塔架基础位置、外形尺寸及预埋件允许偏差
注:L为设计跨度,H为结构高度。
7.2.8 基础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
7.2.9 塔架基础为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时应采取降低水化热的措施,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控制混凝土内外温度差在25℃以内。
7.2.10 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处理层混凝土表面的松弱层应予以凿除。对处理层混凝土的强度,采用水冲洗凿毛时,应达到0.5MPa;人工凿毛时,应达到2.5MPa;采用风动机凿毛时,应达到10.0MPa;
2 经凿毛处理后的混凝土面,应采用洁净水冲洗干净;
3 重要部位及有抗震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或钢筋稀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宜在施工缝处预留锚固钢筋;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其施工缝宜做成凹形、凸形或设置止水带;施工缝为斜面时宜浇筑或凿成台阶状。
7.2.11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根据环境条件制定并采取养护措施。
7.2.12 当室外日平均环境温度连续5d稳定低于5℃时,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 104的有关规定。
7.2.1 对于塔架基础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材料的检验和复验,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及其支架安装,混凝土的配制、搅拌、运输、浇筑、养护等施工中属常规性做法和要求的内容,依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执行。
7.2.2 在钢筋混凝土基础施工中,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直接关系到跨越工程的质量、安全,因此本条设置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7.2.4 模板及支架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确定,以防止浇筑混凝土时模板及支架在混凝土重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等作用下胀模(变形)、跑模(位移)、甚至坍塌的情况发生。跨越工程塔架基础混凝土体积较大,对模板及支撑系统在刚度和稳定性上应进行验算,可以采用对拉螺栓等加固措施来增加模板的刚度。
7.2.6 混凝土掺合料的种类主要有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沸石粉、硅灰和复合掺合料等,有些目前尚没有产品质量标准。对各种掺合料,均应提出相应的质量要求,并通过试验确定其掺量。工程应用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 50146、《用于水泥与混凝土的中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 50146等的规定。
7.2.7 表7.2.7中要求系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管道穿跨越工程》SY 4207要求提出。
7.2.8 由于塔架基础体积较大,预埋螺杆、锚固板时要求安装支撑架和固定架,在混凝土浇筑和振捣时易使预埋件发生位移,为保证预埋件位置准确、牢固而作此规定。
7.2.9 根据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大体积混凝土是指结构物实体最小尺寸等于或大于1m,或预计会因水泥水化热引起混凝土内外温差过大(超过25℃)而导致裂缝的混凝土。为防止大体积混凝土的开裂,施工前应制定有效措施降低水化热,控制混凝土内外温度差在25℃以内。控制措施参见本规范附录A“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控制措施”。
7.2.10 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时,宜在高度方向上分段浇筑,有利于水化热的释放。但是这样将出现施工缝的问题,因此,在施工前应有相应的处理施工缝的施工方案。
7.2.11 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很重要,应根据环境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养护措施,确保混凝土得以正确养护。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随环境、气温、空气干燥程度等条件确定,冬期养护可采取蓄热法、电热法、暖棚法等。
7.2.12 混凝土冬期施工时应控制材料温度、出盘温度、浇注温度。冬期施工时根据气候条件可采取热水法、暖棚法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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